京津冀三地法院将联动案件执行

12.03.2015  17:02

  原标题:京津冀三地法院将联动案件执行

  从3月12日起,对查封、冻结、拘留等执行措施,京津冀三地法院均可委托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或住所地法院办理,实现三地办案的“同城效应”。3月11日上午,北京、天津、河北三地高级人民法院正式签署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书。

  北京高院介绍,京津冀地缘相接,人员、经济联系紧密,许多司法案件的当事人、财产、住所等因素往往相互交织。建立三地法院信息共享、高度联动的协作执行机制,可以解决被执行人信息分散、跨区域执行困难。

  据了解,本次签署的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明确了三地法院协作执行的事项,包括委托调查(查询)、(轮候)查封(冻结)、续封(冻)等法律文书的送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上事项,执行法院均可委托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或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办理。

  该协议还简化了赴京津冀辖区内异地执行手续。今后,三地法院执行员赴京津冀地区异地执行时,只要携带齐全本院介绍信、工作证、执行公务证和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协助配合法院应当优先提供交通、警力等支持。三地法院还成立了京津冀执行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在各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日常办事机构。(骆倩雯 赵岩 王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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