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密引水管理处联合公安部门解决野泳人员虚报事件

15.07.2016  04:34

本站讯 7月13日,两名野泳当事人到京密引水管理处水政监察大队接受处罚。 
  7月8日,京密引水管理处水政监察大队在日常巡视过程中发现,京密引水渠北台上段范各庄桥左岸下游50米处,有两名野游者,现场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影像取证,并将两名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了登记,告知其于7月11日到水政大队接受处理。但是7月11日,两名当事人并未如期到水政大队接受处理,而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当事人,提醒其到大队时,两名当事人言语粗鲁、态度蛮横,拒绝接受处罚。 
  针对此情况,京密引水管理处水政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研究决定,本着逢案必立,逢立必罚的原则,联系属地公安部门配合解决。在公安部门核实信息时,发现两个人均报了虚假的身份信息,通过进一步追查,公安部门准确联系到了位于同一单位的两个当事人,并告知其到水政大队配合接受处理,在强大的心理压力下,两名当事人于7月12日到属地派出所承认了错误,并于7月13日到京密引水管理处水政监察大队接受了处罚。 
  本次事件的妥善处理体现了京密引水管理处水政监察大队的依法行政,执法必严,体现了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为今后更好的进行案件处理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