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5]2769号)要求,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委现组织开展2016年空间技术应用专项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必须经过属地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项目协管部门)推荐。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政策及规划,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的支持重点、申报要求,对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相关产业技术进步与升级、培育新型空间信息消费、推动重点区域协同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和示范作用。
二、请项目协管部门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06年第43号)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京发改[2006]2295号)的有关要求,在严格筛选、把关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并于2015年12月21日(星期一)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具体包括:
(一)项目协管部门的推荐文件;
(二)项目协管部门对其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确认文件(可在推荐文件中对真实性一并确认);
(三)项目汇总表(按区县汇总);
(四)各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立项文件、环评文件等相关附件(严格按照国家专项通知要求编写并准备相关附件);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十份,项目实施方案需另附电子版光盘1份。
三、我委将委托中介机构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估后,择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
四、各项目协管部门可与我委高技术处进行沟通,恕不接待项目申报单位的单独汇报。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查询我委网站http://www.bjpc.gov.cn/gxjs/glbf。
五、项目申报材料将不退回项目单位。
六、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张昕, 联系电话66415588-0345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刘京晶,联系电话66410700-35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