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产业发展处召开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专题培训暨政策研讨会

12.05.2017  09: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的有关要求,深入发掘首都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我市文化创意产业,5月9日下午,产业发展处在局机关二楼报告厅召开了我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专题培训暨政策研讨会。培训邀请到了文化部文化产业司企业发展处马力处长前来授课。马力处长从文件出台背景、政策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生动详实的讲解,并配合介绍了多个精彩案例。北京画院、首都图书馆、北京自然博物馆等首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市文物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旅游委等政策涉及单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以及国家大剧院、歌华集团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了培训。各委办局同志还对《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入研讨。关宇同志要求要按照本次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再将完善后的《实施意见》提交各相关委办局正式征求意见。产业发展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局产业发展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