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布意见征求情况 "网约车"褒贬持平

27.10.2015  18:23

  

  社会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分布

  交通部近日发布的两份出租车行业征求意见稿,引来了持续不断的热议。公众如何看待这两份改革文件的?26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半个月来收到的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3220件,意见可分成10个大类别。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其中,“网约车”资格、“专车”管理范畴与巡游车经营权改革成为排在前三名的焦点问题。

  焦点1

  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当“网约车”?

  关注度:18.6%(总共600条意见)

  主流观点:对“专车8年到期报废”褒贬持平

  【文件规定】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根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营运车辆报废年限不超过8年,专车登记为出租客运后也要遵从该标准。

  【社会反响】

  据交通部介绍,网约车车辆条件和标准问题是公众意见反馈最为集中的内容,具体围绕网约车车辆性质、报废年限、车辆标准和运营条件等方面,赞同和反对意见基本持平。

  赞同者认为,营运车辆与私家车在车辆保险、检测、驾驶技能等各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应严格禁止私家车从事网约车经营。网约车和巡游车都是营运车辆,应当实行8年报废政策。反对者则建议,应结合网约车特点适当延长报废年限,建议结合年限和行驶里程综合确定。

  在具体车辆标准和条件方面,有的人认为应坚持网约车标准明显高于巡游车的原则,设置明显标识,安装相应安全设施设备;有的人则提出具体标准,如车辆排量在2.0L以上,车价不低于20万元;也有的认为,应由平台设置车辆标准和营运年限,由经政府审核同意的监管平台依据相关条件审核后,为车辆发放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