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汽车超20辆 交警可上门验车

06.07.2015  11:01

  办理车辆外迁业务时,买车方将不用再提供打印的暂住信息证明。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交管局车管所了解到,本市车管部门取消了4项、简化了2项车辆和驾驶人审核事项。同时,增加一批业务办理网点,能够实行网上核查的尽量减少开证明,能够在交管部门窗口一次性办结的不用往返多个部门。        4项审核事项被取消

  办理外迁业务时要求买车方提供打印的暂住信息证明在被取消的四项审核之列。即日起,在花乡、盛华、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办理机动车转出业务时,不再要求买车方提供打印的暂住信息证明。车管所相关责任人介绍,今后办理这项业务时,还需要买车人有暂住证,但暂住证明无需提供,由民警直接网上核查。今后在办理机动车档案补建业务时,也不再要求申请人出具派出所证明和查验车辆。

  此外,涉及到取消变更发动机时,交管部门查验车辆将严格核查发动机型号和发动机号码,申办人无需提供发动机的来历凭证。在取消的四项审核事项中,还调整了试验车临时号牌管理规定,对申请试验车临时号牌不再设申领数量和次数限制,按照申领单位不同阶段试验项目的合理需求,核发试验车临时号牌。

  所有窗口可办四项证明

  交管部门简化了相关事项的办理程序。对持有本市车管所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根据申请开具驾驶资格证明、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证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情况证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况证明的,可到任意交通支、大队执法站、车管站等对外办公窗口,车管所和车管分所对外办公窗口办理。而此前司机如要办理这些证明,还需要分别前往交管局各个职能部门办理。

  军队驾驶证换发地方驾驶证审查手续也予以简化,对退伍、转业军人申请驾驶证的,由受理前核查军队驾驶证调整为办理后核查,缩短办理时限。

  “大客户”可上门查验

  目前,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在现有办理机动车业务的基础上,增加了首次申领、补领登记证书业务。对于集中办理机动车查验20辆以上的社会单位,向交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资料后,车管所安排检验民警提供上门服务,减少路面交通流量。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按照放管结合的精神,交管部门对取消、简化后的审核事项,结合大数据警务建设,与相关部门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加大了网上核查比对,对持有虚假申请资料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撤销,当事人3年内不得再申请机动车登记或驾驶证许可业务。(来源:北京青年报 记者:杨柳)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