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表通知

12.02.2015  15:08
        交表通知:一、请各企业于2015年1月4日至2月28日内将2014年报表加盖公章及签字后上交给地税所负责你单位的税收管理员。二、请按下列顺序排列后上交报表: 1、 综合申报表、无应纳税款申报书(按1-12月申报期,按月份升序排列)。 2、 2014年企业基本财务指标情况表。 3、 2014年印花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4、 在地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上交:2013年企业所得税年报、2014年1至-4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5、 个人独资、合伙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需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备注:1、请不要装订。如没有空白报表,可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内的下载中心下载。 2、已签过承诺书的CA证书企业只需缴纳:1、2014年企业基本财务指标情况表、2、2013年企业所得税年报。其余报表不用再上交。 责任编辑:魏颖花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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