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管部门:长途客车危险货物车逢车必查

26.08.2015  11:11

  8月25日起至9月3日,全国“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专项行动进入第三阶段,重点整治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突出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全面强化路检路查力度,对长途客车、省际旅游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逢车必拦、逢车必查”,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无牌、无资质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逾期未检车辆一律停运

  结合此次统一行动,交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深入全市客运企业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底,核查企业经营许可和运营资质,完善车辆及驾驶人管理档案,进一步更新数据、摸清底数。对不具备营运资质的企业、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和押运员,一律交由交通部门依法取缔;对逾期未检审的车辆和驾驶人,一律停运责令参加检审;对不掌握专业知识、安全意识差的驾驶人和押运员,一律责成单位进行培训。

  交管部门将会同安监、运管、质检等部门深入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集中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客运企业值班制度、动态监控、安全承诺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重点检查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GPS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记录等情况。

   严查长途车凌晨违规运行

  围绕全市高速公路、国市道、环路、联络线、郊区公路等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法高发路段,交管部门将有针对性地部署岗位和警力,提高路面的见警率和巡查频率,加大对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拦截检查力度;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交通安全服务站、临时执勤卡点等,重点针对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行为进行查处,坚决禁止其继续行驶,并及时将违法行为转递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同时继续落实分区域夜查措施,形成全面震慑。

  对长途客车、省际旅游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逐岗落实“逢车必拦、逢车必查”,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无牌、无资质等严重违法行为,全面强化路检路查力度。特别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违法,要在严格处罚的基础上,消除违法状态和安全隐患后再放行,对现场不能消除的,要严格暂扣车辆,并责令驾驶人安排合法合规的专业车辆及时对危险货物进行转运。

   严格落实记分和降级管理

  同时,交管部门梳理汇总全市登记在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对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有一次记12分交通违法未处理等情形的,列出清单,建立档案,并通报属地交通支(大)队,落实逐车承包,做到见车见人、追查到位。对逾期未检验的,要督促立即验车;对逾期未报废的,要紧盯不放,监督报废;对有一次记12分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要严格落实处罚、记分和驾驶证降级管理措施。

  本市交管部门对违法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进行严管。据统计,8月14日至8月23日,结合公安部开展的易燃易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交管部门已累计出动检查组366个次,检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223家,对隐患企业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5份,对7家隐患突出企业采取了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措施,停驶机动车20辆,处罚各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54起。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