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本月起推出8项便民措施

06.07.2015  06:02

  本报记者 孙宏阳

  自本月1日开始,市交管局车管所推出8项便民措施,其中取消了4项、简化了两项车辆和驾驶人审核事项,包括取消变更发动机时审核来历凭证等。今后,市民在办理车辆及驾驶人审核相关业务时,将无需再开大量证明,同时减少跑腿儿的麻烦。

  车档补建无需派出所证明

  记者昨天从交管局车管所了解到,此次和普通市民直接相关的取消事项包括取消变更发动机时审核来历凭证;取消外迁业务时要求买车方提供打印的暂住信息证明;取消机动车档案补建业务时出具派出所证明、车辆查验。

  从7月1日起,在花乡、盛华、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办理机动车转出业务时,不再要求买车方提供打印的暂住信息证明。“我们尽量通过网上信息资源共享实现身份核验。”车管所法制科科长沈宇辉解释,以前窗口工作人员可能无法辨别暂住证的真伪,需要申请人到派出所开具打印的暂住信息证明。今后办理这项业务时,虽然还需要出具暂住证,但暂住证明无需提供,由民警直接网上核查。

  沈宇辉介绍,目前本市转出车辆较多,但一些转出车辆由于“高龄”,相关材料已不完整或丢失,转入地无法办理转入,还要申请人回转出地补办,两地奔波非常麻烦,车档补建时取消派出所证明、车辆查验,能省不少事儿。

  试验车申领临时号牌不设限

  沈宇辉告诉记者,“变更发动机”指的是如果在修车时更换了发动机,在机动车查验时,原来需要提交修车发票等能够证明发动机来源的证据,现在则不用了。车管部门查验时,如果发现某车辆的发动机有可疑之处,会针对这一个案进行调查,不再让所有人一起跟着麻烦。

  另外,本次车辆业务调整还包括针对机动车制造企业的:申领试验车临时号牌的数量和次数不再受到限制。车管部门将按照申领单位不同阶段试验项目的合理需求,核发试验车临时号牌。

  四项证明所有窗口可办

  从7月1日起,简化持有北京驾照公民的出具驾驶资格、无事故、无违法证明程序。对持有北京交管局车管所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根据申请开具驾驶资格证明、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证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情况证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况证明的,可到任意交通支、大队执法站或车管站等对外办公窗口,车管所和车管分所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另外,车管部门还简化了军队驾驶证换发地方驾驶证审查手续。对退伍、转业军人申请驾驶证的,由受理前核查军队驾驶证调整为办理后核查,缩短办理时限。

  20辆以上新车可上门查验

  车管部门还创新推出两项服务措施:扩大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机动车业务范围,在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增加首次申领、补领登记证书业务。

  此外,对于公交公司、出租公司、运输企业等单位,如果一次购进超过20辆新车,只要这些单位向交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资料,车管所即可安排检验民警提供上门查验服务,减少企业人员跑腿儿,也减少路面交通流量。

  车管所副所长张铁岭介绍,交管部门会结合大数据警务建设,与其他部门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加大网上核查比对。通过信息后台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审查,如暂住信息等直接网上核查真伪。对持有虚假申请资料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撤销,当事人3年内不得再申请机动车登记或驾驶证许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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