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部署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会期阶段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13.10.2014  19:18

  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将于2014年11月份在北京召开。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北京市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38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文件、部署工作,就做好会议阶段(11月3日-11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及有关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全市所有施工工地要严格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及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施工工地扬尘治理达标率要高于90%,新开工建设的轨道交通工地竖井实施密闭化作业。全市规定区域内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全部规范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加强对所有施工工地的监督管理。全市土石方工程应按规定安装、使用高效洗轮机,安装率达到100%。全市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全面符合标识、监控、密闭、车辆排放的相关技术和标准要求。

    二、全市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拆除、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其中,五环路以内和怀柔区进一步停止所有建筑工地混凝土振捣及搅拌、结构浇筑作业。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做好停工准备,工程应在有利于安全的部位停工,并在停工期间按要求做好轨道交通工程、暗挖工程、基坑工程及周边环境的监测和巡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三、因停工造成工期延长、经济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并适当延长合同工期。

    四、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监督机构、相关部门届时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监管执法,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加大对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五、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应迅速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个项目,并督促严格执行。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