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盖侧翻车失控 路有“陷阱”谁之过

18.09.2015  16:40
  车辆碾压井盖,井盖突然侧翻,是所有司机都不愿遇到的惊魂一刻,一旦遇到,难免发生财产乃至人身损害。近日,石景山法院受理了因井盖侧翻导致车辆受损,车主向物业公司追责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原告李某诉称,2014年5月25日下午,其驾驶小客车自西向东行驶在金顶街路口时,车轮轧过一个井盖,由于井盖侧翻导致车辆失控撞到路边停放的另一辆小客车,造成李某及路边小客车不同程度的损失。经交警认定,原告负全责。事故发生后,原告为修复车辆花费修车费用、赔偿小客车车主共支出一万六千余元。

  李某认为,被告一某物业公司、被告二某公司系金顶街路口井盖的管理人,其未尽到管理职责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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