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家法院试点人民陪审员 可对案件认定表决

31.07.2015  12:34

    自7月31日起一段时间内,东城、海淀、门头沟、密云等8区县内符合条件的辖区选民或常住居民,均有可能成为人民陪审员参与5家试点法院的案件审判。此次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扩大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参审方式确定为随机抽取。7月30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上了解到,北京市二中院以及东城、海淀、门头沟、密云等5家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除了4家基层法院所在的区外,二中院下辖的西城、丰台、大兴、房山区内符合条件的居民也均有可能成为人民陪审员,参与5家试点法院的案件审判。

  据悉,2015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等十个省(区、市)各选择5个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参审范围、参审机制、参审职权、退出和惩戒机制、履职保障制度等进行改革。

   讲述

   怀柔法院人民陪审员于长瑜

   我当人民陪审员,审案补贴100多元

  50岁的于长瑜,平时在怀柔财政局的业务部门工作,从2010年她开始担任怀柔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至今已经是第5个年头。

  在陪审的案件数量上,于长瑜说,她粗略算了一下,5年来差不多有近一千件了。在陪审的案件类型上,她说刑事、行政、民事纠纷类、经济案件她都有参与。

  在费用上,人民陪审员并没有工资,只有补贴,于长瑜说以前是去一次补贴50块钱,“有时候都不够交通费,不过钱多少这不是问题,主要是我喜欢做陪审员。”据了解,目前人民陪审员陪审一个案件的补贴一般是100—150元。

  对于在法庭上主要干什么,她说有时候会帮助法官维持法庭秩序,“有时当事人在庭上不守纪律,我就会提醒他们一下。”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她也会问法官,“有的法官是外地来北京的,对北京的一些民俗习惯可能并不了解,在审理这种案件时,我会凭借经验把自己了解的告诉法官,让他更好地审案子。此外,现在法官素质普遍比较高,在法庭上为了保证严谨,会尽量说法言法语,但这些话有的当事人可能听不明白,我就用大白话把法官的意思解释给他们听。”

  除此之外,作为人民陪审员,她最主要的工作是在质证阶段帮着法官确认证据,“人民陪审员的专业领域、知识背景、年龄经历不同,在陪审案件时发挥的作用也不一样。”她举了一个例子,她曾经参与审理过怀柔法院刑庭的一个案子,当时是要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数额,对方送过来的账本是流水账。那个犯罪嫌疑人是承租了农村集体的土地,分块卖出去了,收了人家八九百万,要确定他的犯罪数额,当时直接查的银行存款来定数额。“我是做财会的,当时就提出财务上有往来款项,要以涉案金额来确认,银行流水并不全是卖地的钱,不能以银行存款定数额。法官听我说完之后,就要求对方重新提供数据,最后是拿发票对的账,确定了一个精确的涉案金额。”

  在案件宣判阶段,于长瑜说法官会征求陪审员的意见,目前只是提建议,并不表决,“比如法官会告诉我们一个法律规定的刑期,然后我们表达自己的意见,我们陪审员毕竟不是专业出身,还得看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