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发展与创新的司法应对研讨会在京召开

25.04.2018  17:13
  4月24日,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法学会审判与法治发展研究会共同举办的互联网发展与创新的司法应对研讨会在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召开。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会长苏泽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出席并致辞。

  杨万明介绍,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进入北京法院的涉互联网诉讼逐年大幅增长,呈现出纠纷总体数量多、新型疑难案件多、社会影响大等特点,一批涉互联网案件在全国反响巨大,影响深远。北京法院积极创新互联网审判方式,“在线法院平台”“掌上智慧法院”“互联网法庭”等各类探索初步形成了互联网审判领域的北京经验。他表示,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互联网给司法带来的不仅是机遇,也有挑战,如何立足互联网构建新型诉讼规则和审判方式、促进司法制度的完善是亟待研究的问题。他希望,通过本次研讨,能够就互联网审判方式的完善、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深入推进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促进相关审判业务水平的提升,不断推动互联网法治的发展,为网络强国战略的实施贡献力量。

  苏泽林指出,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法律问题日益复杂,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党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待更高,互联网正在成为解决这些司法难题、完成好司法任务的重要手段和方法,正在引领和创造新的司法理念和审判模式。他强调,互联网不能成为法外飞地,不能单纯强调互联网的技术性而忽视对互联网的监管。一是要注意互联网利用与当事人权利保护的关系,在为当事人打官司以及法官办案提供便利的同时,应当高度重视个人信息权利、新型财产权利的保护。二是要注意互联网审判与程序正义的关系,在强调创新和效率的同时,不能忽略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要严格遵守审级制度,防止遥控指挥,甚至干预下级法院的司法活动。三是要注意互联网审判与审判信息安全的关系,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切实维护当事人的信息安全和审判管理秩序。四是要注意互联网审判部门和立法部门的互动问题,依法创新,确保诉讼程序适应新的审判模式。

  本次研讨会分为“互联网审判与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发展中的权利保护”“互联网新业态的法律规制”三个单元,北京市三级法院、部分省市法院、互联网协会、互联网企业及律师事务所的法官、负责人员和律师代表围绕互联网审判、互联网法院、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新业态中的法律问题等实践中热点、难点展开讨论。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的专家学者进行了点评。 责任编辑: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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