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出台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两项行业标准

30.07.2017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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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7月30日电(韩家慧)为进一步指导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依法依规开展具体工作、细化事中事后监管,近日,民政部公布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两项行业标准将于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技术规范规定了平台在性能、功能、安全、运维等方面的基本技术要求,适用于申报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设计、开发、改造,以及遴选指定、日常运维。管理规范规定了平台在指定、运行、服务、监管等层面的基本管理要求,适用于平台指定、日常运营和事中事后监管。

  两项行业标准对募捐主体、募捐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社会监督、评价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

  在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平台本身没有公开募捐资格。平台为慈善组织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应在页面显著位置上公布慈善组织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等募捐信息查询方法。平台不应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

  公开募捐信息不应与商业筹款、网络互助、个人求助等其他信息混杂。平台应明确告知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个人为解决自己或者家庭困难,提出发布求助信息时,平台应有序引导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并加强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强化信息公开和使用反馈,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

  标准要求,平台应平等、公正地对待公开募捐活动,建立统一、公平的信息发布机制,为全国范围内的慈善组织提供服务,不因慈善组织的地域或规模发生服务差异,不应拒绝服务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平台应对公开募捐信息进行合理排序和展示,并提供公平公正服务,不应有竞价排名行为。平台应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至少每半年向社会公告一次平台运营情况,并接受社会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的慈善组织名录、发布的公开募捐活动数量、募捐财物金额、平台运营收支状况等。

  标准还对平台网络安全管理提出要求。平台应取得网站经营许可证(ICP证)或通过备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不低于三级。平台宜开通在线募捐支付功能并提供技术保障,捐赠资金应直接进入慈善组织的银行账户或安全的第三方支付账户,不应截留或代为接受捐赠资金。第三方支付账户服务提供者应具有《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此外,标准提出平台应自觉接受动态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标准对平台的评价、监督、退出也作出了明确规定,1年内不达标或违规处理累计2次,或产生重大社会负面问题,或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故的,取消指定,2年之内不得重新申报,确保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实现公益慈善的良性循环。

  去年9月《慈善法》实施前夕,民政部根据法律授权,公开遴选并指定了首批13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平台指定后,民政部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日常监管,建立平台定期报告制度,接受相关投诉举报并依法查处,同时畅通慈善组织、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的渠道,推动了互联网慈善募捐规范运行。

  民政部将推动标准的共同使用与反复使用,并顺应互联网治理的时代创新,不断完善标准条款,条件成熟时,将向国家标准委申报转化为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