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小贴士”

24.11.2016  19:01
  近期,海淀法院受理了两起关于二手车买卖的案件:

  案例一:张先生与李先生、赶集网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李先生交付购车全款后一直未按合同约定协助张先生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对车辆进行年检。现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李先生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案例二:丁女士与赵先生、瓜子二手车网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看车时,车辆的里程表显示车辆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丁女士刚一使用车辆后,车辆即频繁地发生各种问题。后经检测,报告显示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为9万公里且发动机质量有问题。现丁女士诉至法院,认为赵先生和瓜子二手车网在签订合同时存在严重欺诈行为,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

  近年来,二手车买卖市场的兴起及其不规范化使二手车买卖纠纷数量激增。买家的掉以轻心、卖家的利益 熏心、二手车买卖平台的事不关己使二手车买卖市场乌烟瘴气而急需净化。针对若干案件中凸显的二手车买卖问题,海淀法院对二手车买卖过程中应当提高谨慎的环节作出提示:

  一、严格审查二手车的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在买车的时候,买方对车主的身份证、机动车辆登记证、机动车辆行驶证、购置税完税证明、新车购买时发票或车辆过户交易发票、养路费交纳证明以及有效期内的年检合同标志、车船使用税的完税证明、车辆保险单、商检证明(仅限进口车)、环境证明(环保标志)、法人代码登记证或介绍信(限法人)等都要仔细看好。必要的时候应当去车管所查询进行确认,做到万无一失。

  二、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并对关键环节详细约定。

  建议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及时要求对方提供详细的车辆状况说明,或者找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定协商,然后体现在合同中。如原车保证无大事故、无大的机械隐患等。是否交付该车行驶证、购置附加费凭证及发票,年检凭证、原车发票及购买的车辆保修以及保障期限这些关乎买方重大利益的内容应当在合同中重点标注。双方的违约责任,购买二手车的付款时间和方式,是先付款后过户,还是先付部分车款,过户后补齐车况,无论选择哪种付款方式,都要在合同里详细描述。

  三、了解相关汽车买卖、过户、限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买家在购买二手车之前,对于二手车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应当心中有数,以免购车后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法实现购车目的。例如,某些地方规定了限购政策、必须具备小客车指标等,买家如若对该政策不了解,最后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另外,二手车买卖中约定的定金和订金性质截然不同,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谨慎对待。“定金”是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在签订二手车合同时,对于买方支付金额的性质,应当由双方意思自治进而以条款的形式固定下来,防止扯皮耍赖。 责任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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