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网上购买奢饰品纠纷案件增多
中新社北京11月10日电 (记者 于立霄)今年“双十一”临近,网络购物已成为消费者重要的购买方式之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0日通报称,近两年,网购合同纠纷案件呈现急剧增长的态势,特别是奢侈商品纠纷案日益增多。
二中院提供数据显示,2016年,该院审理网购合同纠纷案件6件,占此类案件总数比重的3.97%;而今年仅前10月就审理了79件,占此类案件总数比重的21.35%。
二中院调研发现,消费者维权的案件呈现维权渠道从线下到线上、从有形到无形的趋势,其中奢侈商品纠纷日益增多。
据二中院民四庭法官介绍,近两年,二中院审理了多起涉及奢侈品的消费者网购维权案件,种类涵盖服装、皮包、钟表、首饰等,其中不乏国际一线大牌。这些商品价值较高,有的消费者购买了1.6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名牌皮包,5万多元的名牌手表,还有的消费者一次性购买上万元的化妆品。
在此类案件中,很多原告为职业打假人,而被诉的主体多为知名电商。他们多选择网络交易平台上的“专营店”、“旗舰店”或知名品牌自营网店起诉。上述案件中,涉及大型网络购物平台的案件超过30起,其余50余起涉及在购物网站的开设网店的商家。
二中院调研还发现,价格欺诈在网络购物的电子产品、服饰、箱包、酒水等日常消费品领域多发,亦在名表、珠宝首饰等奢侈品领域偶发。尤其在春节、双十一等时段,因促销周期短,强度大,交易频繁,成为价格欺诈问题的高发期。
“商家变相夸大打折幅度诱导消费者是案件高发的原因。”法官表示,一些商家及平台的网购促销手段花样翻新,推出了“定金翻倍”“购物津贴”“红包”“品类购物券”等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让消费者误以为优惠幅度很大。
法官建议消费者,要充分了解网络购物存在的各类风险,不要盲从潮流,要对所购商品进行信息搜集和对比,如果对网页标示相关内容有异议,要注意留存销售页面、交谈记录、付款凭证等信息。一旦产生纠纷,这些信息将成为主张权益的重要证据。(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