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开展廉政警示学习教育

12.06.2016  20:01

  根据《市交通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安排,6月6日,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党支部和安全监督与应急处党支部共同赴朝阳法院温榆河审判庭,旁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并听取藏德胜法官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典型及预防为题的精彩授课。

  被告人张某,是北京市地税局朝阳分局第六税务所的协税员,因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和受贿罪被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8月的10个月期间,因违法按照一手房和赠与方式录入信息,帮助12起卖房人偷税漏税,造成国家900多万的税收损失,个人收取好处费80余万元,于2015年8月25日被羁押。在法庭上,被告人张某,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罪名、列举的证据都供认不讳,她多次表示,她错了,作为单亲家庭的她,无疑对她的父亲是个巨大的打击。1993年出生的她,年仅23岁,最好的年华将在监狱里度过,她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承担法律责任。她的家人和朋友在庭审现场,泪流满面,庭审结束后,他们只能隔着栏杆,用目光进行交流,不能触碰,不能交谈,张某被带走的时候,她对着亲人鞠了三个躬,嘴里不停的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但,什么都为时已晚,等待她的是漫长的监狱生活。

  庭审后,藏法官以案说法,以此案为切入点,对我们开展了题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典型及预防》的法制教育。藏法官首先详细介绍了《刑法》中职务犯罪的5种罪名,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其次讲解了职务犯罪的后果,对个人、家庭、单位和国家、政党的种种危害。第三,从个人、单位社会、制度漏洞和他人利诱等四个角度深刻分析了职务犯罪的原因。最后,重点解析了职务犯罪的防范,一是健全制度,不能贪;二是个人自律,不愿贪;三是廉政教育,不想贪;四是加大惩处,不敢贪;五是净化圈子,不知贪。

  这次廉政警示教育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这次教育让人发人深省,灵魂受到了震撼,心灵受到了洗礼。两个小时的庭审,以直观的方式,让大家深刻理解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接受了一场“零距离”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今后,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要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加强法制学习,每一名员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