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买卖供暖发票信息满天飞 律师:或已触犯法律

24.11.2014  11:18

  央广网北京11月24日消息(记者栾红)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北方又到了供暖季,不少单位都给员工们提供了福利,只要拿着缴费者与供热公司签订的供热合同,并有相关正式发票,就可以到单位报销取暖费。然而不少人却瞅准了这个机会想“捞一笔”,在网上做起了非法买卖供暖发票的生意。

  如果您在网上输入“供暖发票”,就会发现近百条关于求购、转让交易信息蹦了出来,供暖发票的帖子可谓是“满天飞”,叫卖的火热程度让人咂舌,而且不少都已顺利成交。那么,究竟是谁在买卖发票?他们为什么要倒卖发票呢?

  从上月起,在58同城、赶集网、天通苑、回龙观等论坛上,供暖发票交易就逐渐红火起来。

  记者发现,买家大部分是租户或家中夫妻二人都能报销的市民。求购贴偏多,写明供暖面积,开具为指定单位,出价200至300元不等,而且价格呈上涨趋势,一票难求。

  记者:请问买到了吗?

  买家:没有。

  记者:在转让供暖合同是吗?

  卖家:抱歉,已经转出去了,就自己一张,抱歉。

  记者:您现在还有吗?

  卖家:开了七八张了,接近十张了。主要要的人太多了。你前面排了10-11个人。

  记者:我前面排了11个人了?

  卖家:对。

  而卖家大致分为两类,一类就是自有票,这些人中也有人卖完自家票后,发现有利可图,又到处找人搜集票据。

  卖家:我的票早就卖出去了。

  记者:个人票,您这票是找朋友、邻居开的吗?

  卖家:不是邻居。我们跟物业熟悉啊。看人家不用的,(找收据过来),开发票。找朋友,找物业要的。发票是保真的。

  另一类是专门开具销售发票的发票公司,但他们不能保证真假,价格昂贵,并不受欢迎。

  卖家:只查真伪,不查金额,是一百一张,如果查真伪,又查金额是八百一张。

  记者:什么意思?

  卖家:查了金额对应不上,只能查真伪,查金额里面是一元钱停车费。

  记者:不是您自己家里的供暖发票是吧。

  卖家:对。如果想让金额对应上的话,也就是八百。

  记者调查发现,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都认为这是小事儿,单位不能报销,转让他人,还能赚些小钱。而可以报销的人,花些小钱,就能翻几番。

  听起来还挺像市场正常交易行为的,但是,一张供暖发票,可以说卖就卖吗?为什么有人能够钻这样的空子?法律如何认定“买卖供暖发票”的行为呢?

  根据媒体报道,一些供暖单位规定,供暖发票开具应依据缴费者与供热公司签订的供热合同,原则上一户一张,首先开给供热合同签订人或其配偶,但开给其配偶的发票需提供婚姻证明。若房屋出租的,房客和房主商量达成一致后,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为租户开具发票。但所有供暖发票不得超面积,不得变单价,不得更改地址。

  但记者调查发现,热力公司和物业公司在开具发票时,一户一张,只认房子,不认人。

  热力公司:我们只针对这房子,我们只能开一张发票。

  记者:抬头都可以吗?

  热力公司:是的。

  记者:开我单位名称或是我的名字都可以是吗?

  热力公司:都可以都可以。这些事情您跟业主商量好了就行。

  当记者问到是否需要带上租赁合同等其他证明时,热力公司明确表示不用。

  热力公司:你们有租赁合同,你不交,让他交,他能报,让他交了就行。

  记者:那需要带上租赁合同吗?

  热力公司:不用。这没关系。你们谁交供暖费都行,只要把供暖费交了就行。

  只要真发票都能报销,只要交费就能随便开,这就是网上买卖供暖发票的土壤。

  而有些单位或公司要求严格,需要报销发票的员工提供供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证明材料,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遏制了这种行为。

  买家:因为我朋友第一年上班,第一年单位需要提供一份供暖合同,现在还没找到呢。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表示,无论是销售还是购买发票,都有可能触犯法律。

  岳屾山:国家有发票管理办法,一般来讲,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岳屾山建议不要为贪图小利冒险违法,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岳屾山:虽然发票是真的,但是产生的费用、开具的单位、开具的项目不是真实的,等于说拿着虚假的发票来单位报销,是利用职务的便利获取金钱,有可能构成贪污。如果说虚构了事实,隐瞒了虚假发票来报销的话,有可能构成诈骗。

[责任编辑:李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