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撞断肋骨 公交公司遭索赔
孙女士乘坐公交车时撞断了两根肋骨。近日她把八方达公司告到房山法院,索赔医疗费等共计1万余元。孙女士说:“都怪司机不当开后车门,结果等车的人一下从后门涌上来,撞到自己。”八方达公司则称,是孙女士和别人抢座,才导致其受伤。
孙女士说,今年1月26日,其乘坐八方达公司所属的904路公交车,在燕化某站上车后,往车后走的过程中,司机忽然打开后车门,在站台等车的人一下乱了秩序,纷纷从后门涌上车,其中一名乘客撞到自己,自己一个趔趄,腹部撞在了车座上。“当时只是觉得腹部有些疼,到了终点站下车时,已经疼痛难忍。”孙女士找到调度负责人讨要说法,值班人员建议其先到医院就诊,经初步诊断为软组织挫伤,医生建议其回家休养一周。可休息期间,疼痛加剧,到医院复诊,查出两根肋骨骨折。“八方达公司作为公交车运营单位,有责任保证乘客的安全,由于904路公交车司机操作不当,造成我受伤,八方达公司应赔偿全部损失。”孙女士提出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13042.98元。
八方达公司代理人认为孙女士应该自行承担责任,并提交了一张光盘,上面记录了事发时情况。“从光盘内容可见,原告摔倒时,车辆已经进站停稳,原告是因为拥挤,和别人抢座才摔倒,其对自身损害发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且其应该向撞倒她的行为人追究相应责任。”代理人表示,公交车司机仅仅能保证车辆运行的稳定和安全,在站台乘客上车过程当中,司售人员没有能力对乘客进行强制性的规范与要求,因此,公交公司没有过错。
此外,代理人还质疑:为何初次检查没有大问题,几天后肋骨就骨折了?“不能排除原告在休息时间,在其他地点摔伤后造成的伤情。”代理人称。
“事发后,我看的是急诊,复诊时照了CT,骨折情况特别清楚。”孙女士反驳道。她还说,自己按顺序从前门上车,走到后门时司机忽然开车门,自己完全没有抢座的意识,就是被忽然挤上来的人撞倒了。“我当时就此询问了调度负责人,其表示司机开后车门是不应该的。”孙女士还拿出此前的法院判决——一名乘客在地铁上因拥挤摔伤,地铁被判赔偿了2万元。“这份判决写得很清楚:乘客摔倒在地铁里,是第三人承担责任,但是地铁管理人员也有责任,第三方的责任是应由地铁方面来追究。”孙女士认为这两件事情相似,公交公司应该安全地把自己送到目的地,否则应承担责任。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法院没有进行调解,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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