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检察改革成果巡礼之四·强化主责主业,树立侦查监督首都品牌
北京市检察机关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坚持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适当分离,在全市检察机关设立了专司监督职能的侦查监督部,进一步凸显监督职能,强化主责主业,侦查监督工作质效得到显著提升。2016年9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94件,同比上升73.2%,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94人,同比上升38.2%;受理“两法衔接”案件139件,同比上升826%,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0件,同比上升200%;2016年提出书面纠正违法的回复率达89.6%,比上年度提高20%。
一、创新工作机制,侦查监督的首都品牌逐步树立
在北京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北京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创新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在全国首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中心检察室工作模式,推动侦查监督向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一线延伸。同时,通过派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实现了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系统的对接,迈出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的实质步伐。目前13个区院已率先完成派驻中心检察室设立,此项创新工作机制入选2016年度全国十大检察新闻。
二、推进“两法衔接”,侦查监督有效性权威性不断增强
推动市政府法制办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北京市行政执法机关监测考评体系,积极参与并推动《北京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办法》的制定和出台。与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地税局、市食药监局、海关缉私局等重点单位达成共识,会签“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实现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增设“两法衔接”模块,并通过梳理涉刑职权解决“两法衔接”模块的行政处罚信息导入问题,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
三、打通体内循环,确保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分离适当
围绕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的要求,理顺部门间横向业务衔接关系,建立健全侦查监督与其他诉讼部门之间分工协作、衔接配合机制,梳理侦查监督线索四大来源并规范线索移送、流转、办理流程。优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系统配置,强化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支持配合。理顺上下级之间业务指导、请示汇报、事务协调、检察统计等方面的联系,确立“两法衔接”案件“线索统管、三级联动”模式。
四、突出重点工作,“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成效显著
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7件13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2件70人。特别是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之后,通过强化监督主责主业,工作成效迅速提升,改革后的案件增幅已位居全国前五。
对于北京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的新变化,他们是这样评价的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
市检察院秉承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精神,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各项工作。一方面,从以审判为中心构建新型检警关系上,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深化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强化证据指引;另一方面,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拓展行政违法发现渠道。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总队
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尽职尽责的履行案件协调、指导、督办等职责,推进案件办理、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等工作,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食品药品案件办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瓶颈问题,公检法食药四部门多次召开行刑衔接研讨会,尤其是两法衔接中“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侦查监督部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和良好的建议。在以后的工作中,希望检察、公安、食药等部门更加通力协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犯罪行为。
一起来听听检察人员的感言吧!
徐罡—西城区检察院 侦查监督部检察官
改革后,检察官主体地位提高了,但肩上的担子也更重了,要完全依靠自己掌握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司法实践经验,独立判断处理每一起案件。自己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影响着每一起案件的处理结果,对树立司法权威和检察机关形象、对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时刻提醒自己,哪怕是再简单、轻微的案件也要慎重对待,不能出现任何失误。
郭佳—朝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
司改半年来,感受最深的词是转变。一是检察官身份的转变;二是主业的转变,从审查逮捕的办案主业转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两法衔接”工作的法律监督主业;三是模式的转变,从被动审查、书面审查为主转变为主动作为、“走出去、引进来”;四是责任的转变,从凡事靠汇报转变为慎思笃行、敢于承担应有职责。
王瑞玲—丰台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 检察官
司法改革以来,我成为一名侦查监督检察官,严格按照履职清单,强化监督主业。通过外部拓展与内部移转相结合,个案监督与同类监督相促进,走访排查与协作咨询相呼应,堵塞漏洞,规范行为。经过不懈努力,监督两法衔接案件,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也取得了良好效果。几个月的努力,有艰辛,有困惑,更有收获。未来我将不忘初心,撸起袖子加油干。
崔岚—石景山区检察院院侦查监督部 检察官
公诉工作九年半,一朝转到侦监来。从坐在办公室等案上门到主动出击,其间差异不可谓不大,重新学习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两法衔接”等工作内容。经过三个月的适应、学习,我感觉侦查监督、立案监督是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有效监督,能够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两法衔接”工作更是涉及到维护老百姓衣食住行方方面面权益的工作。我希望自己能在这个新的岗位上,为保障民生再尽一份力。
霍文强—市检四分院 刑事诉讼监督部检察官助理
在跨行政区划改革试点院,侦查监督工作由刑事诉讼监督部负责,我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感觉到的变化是更加科学的人员管理,更加专业的部门配置,更加高效的办案流程和不断增强的制度保障,以及自己不断增加的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今后,我会始终牢记宗旨和使命,在检察官带领下办好每一件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守公平正义。
郭晓东—海淀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助理
司改后我院在全国率先成立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改变检察机关传统的从审查逮捕阶段介入侦查工作的监督模式,将监督触角向办案一线延伸。作为检察官助理,在改革后要善于抓住机遇,既要脚踏实地,精心辅助检察官,也要加强学习,增强自身素质,在办案实践中全面提升侦查监督能力。
欧阳元旭—昌平区检察院 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助理
成立专司监督职能的侦查监督部,带来的是监督方式的办案化和监督内容的精细化。从原先办理批捕、起诉案件中“捎带手”处理监督线索的工作方式,转变为将监督事项当成案件来办理,统一录入办案系统、从系统中出具相关法律手续和文书、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真正做到了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实现了及时监督、有效监督。
贺瑜—房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助理
虽然我们只是庞大司法系统里的一个小小的螺丝钉,但在改革的航船上,每一个岗位都不可或缺。作为侦查监督部的检察官助理,树立“监督主业”意识,积极挖掘线索,主动监督;踏实办案,扎实做好各项辅助工作。在办案的同时,加强自身修养,提升业务素质,适应岗位需求。与改革同行,我将坚守信仰不忘初心,为首都检察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