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义务信息员作用 及时清劝超载车辆

24.12.2015  18:53

现场

本站讯 近日,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第二分队与义务信息员共同清劝超载车辆,保障滨河路安全。 
  第二分队监察员接义务信息员举报,有几辆大型运煤车进入清河滨河路,并停靠在清河毛纺厂桥,对沿河绿化带造成一定损害,还严重危害滨河路安全。 
  接到举报后,第二分队监察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找到涉事车主,明确告知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六款规定:“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行驶超过限载标准车辆。”经监察员耐心劝说,司机主动将车辆驶出河湖管理范围。 
  义务水政信息员已成为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日常执法工作中的重要帮手,在日常水法律法规宣传、涉水违法案件举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