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举行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县培训班

23.08.2016  19:10
   中国林业网8月23日讯     8月17日至18日,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县培训班在长春举行。有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任务的市县林业部门分管局长、业务科室同志和林场场长共200多人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中央6号文件和省委23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动员会议部署,指导各地掌握改革政策,熟悉改革流程,顺利推进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培训班指出,要充分认识改革培训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动员会议已经召开,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印发,全省改革进入了实质性推进阶段。这次改革不同于以往改革,是我省国有林场成立60多年以来一次彻底改革,是一次全方位、多方面破旧立新的重建历程。从破旧方面来说,改革要改变国有林场原有定性,调整经营方针,打破原有监管体制和经营机制,化解金融债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把国有林场从“两危”困境中解脱出来,改革任务繁重而复杂。从立新方面来说,改革是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重新定位国有林场,重新构建国有林场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在功能属性、经营理念、发展方式、法治保障、政策支持等多方面发生调整和变化,推动国有林场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向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向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建立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新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可以说,无论是破旧,还是立新,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很大。
      培训班要求,要全面掌握改革培训的主要内容。一是进一步明确改革的主要任务。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可以概括为“一个定性、两个分开、三个创新、四个确保”。“一个定性”就是:将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科学核定事业编制。“两个分开”就是:政事分开,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事企分开,分离林场办企业。“三个创新”就是:创新林场内部管理体制,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创新森林资源监管机制。“四个确保”就是:确保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职工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生活水平和质量有提高;确保国有林场基础条件得到改善,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确保扶持政策落实到位,林区和谐稳定。二是掌握改革的各项政策。中央6号文件和省委23号文件是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总纲领和总抓手,是指导改革的核心政策,必须熟练掌握。同时,吉林省改革覆盖范围广,除林场外,国有苗圃、森林经营局、苇场、林木良种基地、森林公园、公益林管护中心等都纳入了改革范围,单位类型复杂;国有林场发展历史长,债务包袱重;林场职工人数众多,身份多样;社会保障不到位,欠费巨大,参保类型多,标准不一。改革要统筹解决这些问题,涉及到各方面、各行业政策,如社保政策、人事政策、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财务政策、金融政策等等。也要一并了解掌握,以便更好地指导和领导改革,顺利推进改革。三是熟悉改革的操作流程。按流程操作是稳妥有序推进改革的保证。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总体上分准备、实施和验收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又分具体环节,每个环节又分具体步骤。各地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即将进入改革实质推进阶段,熟悉掌握改革每一步流程,严格按流程操作十分必要。四是提升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突发事件能力。吉林省国有林场发展历程60多年,几经兴衰,无论宏观体制机制方面的,还是微观职工个人方面的,有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都会在改革中显现出来,摆在这次改革面前。要通过培训学习,了解形势,掌握政策,熟悉情况,遇到问题能够积极应对,及时解决;要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准备,有预案,矛盾如何调解、纠纷如何处置都要提前做出安排,防患于未然;要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做到反应迅速,应对及时,处置妥当,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培训班强调,要做好当前改革各项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及本次培训内容,立即行动,精心组织,推进改革各项工作。一要进一步发挥林业部门改革牵头作用。二要立即启动方案编制工作。三要深入开展改革政策解读。四要严明改革政策纪律。五要加强改革检查督导。(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