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西城区调配限价商品住房房源的函

19.09.2014  21:34

西城区政府:

  为支持你区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结合你区资格复核进展和公开摇号需求,现就调配市级统筹限价商品住房房源有关工作函告如下:

  一、本次为你区调配限价商品住房房源合计1132套,具体房源为:中铁房地产集团北京浩达置业有限公司在顺义林河经济开发区开发的顺新嘉苑项目限价商品住房房源75套;北京东方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通州区永顺镇开发建设的富力惠兰美居项目限价商品住房房源248套;北京融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亦庄镇开发建设的南海雅苑项目(亦庄新城II-1街区B01R1-1等地块)限价商品住房房源320套、南海雅苑项目(亦庄新城II-1街区B02R1等地块)限价商品住房房源461套;北京龙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昌平区沙河镇开发建设的冠芳园小区4号楼限价商品住房房源28套(房源明细表详见附件1-5)。

  二、上述调配房源由你区优先使用,请你区及时向社会公告,于今年10月15日前组织已摇号家庭完成顺序选房工作,并按照《关于启用住房保障信息平台摇号配售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京住审字〔2012〕55号)要求,做好选房签约信息报送及管理工作。逾期未选房源由我委收回另行调配其他区县。

  三、选房结束后10日内,请你区按照轮候家庭选房面积,分项目向我委报送经区政府确认的《选房结果及转移支付金额确认单》(一式三份,详见附件6),并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明确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定向安置房公共资源及后期管理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暂行意见>的通知》(京建发〔2013〕439号)规定的标准,于项目竣工入住后下一年初起,向房源所在区转移支付后期管理费用补偿。补偿金额按照房源明细表中房源预测面积计算,与后期实测面积误差部分不再调整。《选房结果及转移支付金额确认单》范围内房源,已选房家庭放弃签约的,可由你区继续安排其他轮候家庭选房签约。

  四、请你区做好政策宣传,确保社会稳定,遇有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专此函达。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