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院以“3+4+5”法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不断为检察改革的顺利推进凝聚思想共识

26.10.2015  15:10

    自被确定为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以来,朝阳院不断探索试点经验,探索形成“3+4+5”工作法,妥善做好北京检察改革前期的思想政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要做法:

    一、做好三项准备,充分提升政治思想工作的实效性

    朝阳院从知识储备、业绩积累、形象维护三个方面,帮助检察人员做好迎接检察改革的思想准备。一是制定实施“一准四驱”优能计划,围绕检察改革对检察人员素质能力的新要求,自主研发主任检察官履职能力标准,实行菜单式选学,进行能力测评600余人次,并在上半年开展了50余次集中培训,促使检察人员在知识储备方面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进一步丰富“案例分析”内网专栏,组织创建了《朝阳办案参考》,形成刑事检察部门与综合检察部门双向研修的培养模式,在深化均衡分案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各种特殊案件类型,优化配置专门的主任检察官办案组,促使检察人员在业绩积累方面提高思想认识。三是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查摆、整改司法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共收集、通报并整改部门问题149项、个人问题285项,采纳外部单位的建议9项。制定《关于引入律师监督规范检察行为的实施办法》,向律师统一发放《规范检察行为监督卡》600余份,促使检察人员在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方面提高思想认识。

    二、划分四个群体,充分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

    朝阳院将检察人员划分为主任检察官、年轻干警、40岁以上的中青年干警和综合行政部门干警四个具有代表性的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发动。一是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向明以“面对改革,我们怎么办”为题为全院干警撰写亲笔信,从改革的重大意义、未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和检察官的社会地位、职业尊崇感等方面帮助检察人员分析和研判改革形势。二是组织各党支部采取谈心谈话、问卷调查、支部讨论等多种方式,广覆盖、有重点地摸查检察人员思想动态,收集到涉及司法责任、职业发展、人员流动、生活压力等四项检察人员关注度高的问题。三是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围绕职业愿景,开展了“新形势·新机遇·新作为”主题研讨活动,召开“新常态·新生态·新愿景”读书分享会,在树立法治思维、弘扬敬业精神方面引发思想共鸣,进一步营造开拓进取、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

    三、形成五项机制,充分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可持续性

  朝阳院探索实行党建目标评价机制,思想动态分析机制,党支部书记联席会商机制,谈心谈话记录建档、归档、检查机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机制等五项机制,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提供保障。一是实行党建目标评价机制,制定《党建目标评价体系》,将思想政治工作列为考核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指标,督促各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二是探索形成思想动态分析机制,要求各部门对干警的思想状况月度有小结、季度有汇报、年度有总结,切实消除了解干警思想状况的“中梗阻”现象。三是实行党支部书记联席会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及时报告、研究和解决干警思想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是实行谈心谈话建档、归档、检查机制,定期检查各党支部的谈心谈话工作开展情况,以跟踪核实的方式抽查记录内容的真实性,从根本上避免思想工作流于形式。五是建立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机制。坚持严管厚爱,制定《关于开展“暖心工程”的工作意见》,出台并实施11项从优待检的具体工作制度,确保将对干警的关心和关爱落实到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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