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小姐费 男子打死老同学
去年十一长假期间,马保磊叫来小学同学胡某一起去KTV唱歌,未料中途两人为谁来付“小姐费”起了争执,马保磊在回家路上将胡某打死。昨天上午,马保磊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
庭审现场
五进宫 他对被告席不陌生
昨天上午,38岁的马保磊低头走向被告席。对于他来说,这个位置并不陌生,因为他是“五进宫”。此前,马保磊因盗窃罪、诈骗罪四次入狱,而这一次他涉嫌故意伤害罪。
事发去年9月30日,“我大概晚上10点多打电话叫他出来吃饭,吃完后决定去KTV唱歌。”马保磊说去KTV是自己请客,当时一共四个人,还叫了陪酒小姐。到了结账的时候,他将包厢费、酒水钱都结了,但现金不够,KTV又不能刷卡,他要胡某把“陪酒费”给结了。这下引得胡某不高兴了,“我又没叫陪酒小姐,是你要叫的,凭什么要我拿钱?”胡某称自己没有带钱,两人随即吵起来,一旁的朋友看不下去,帮忙交了这百余元的“陪酒费”。
两人怏怏不乐地从KTV出来,马保磊开车送胡某回家,在车上两人再次为这百余元的“陪酒费”吵了起来。言语不和的两人下车打了一架,马保磊出手比较重,几个回合下来就将胡某打倒在地。
“我们平时没有矛盾。”马保磊称当时是胡某先动手打了自己,两人都喝了不少酒,自己朝着他的脸挥了两拳头。马保磊称,胡某倒地后仍骂骂咧咧,他气不过将他摔进一旁的草丛中,然后自己开车回家了。“他当时就鼻子流血了,还能说话。”马保磊是这样解释自己为什么没有报警。
公诉人问马保磊有没有什么要向被害人家属说的?他沉默片刻说:“没什么要说的。”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保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此案将择日宣判。
庭外追访
死者女儿出生不过两个月
昨天,胡某的妻子和继父作为原告,坐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席上,向马保磊索赔80万元。
庭前,被害人的妻子告诉记者,马保磊与丈夫是小学同学,她也是从丈夫口中得知此人,但从来没见过。出事当晚她在娘家,不知道他出去喝酒了,第二天得知的丈夫被害的消息,而他们的女儿当时出生不过才两个月。
“我们认为他是故意杀人,不然他事后为什么不报警。”坐在一旁的胡某继父告诉记者,“人都被他打变形了,下手太狠了。”
“他是独子,他这一走他妈可受不了了。”继父称,胡某的母亲现在状况很不好。
凶手是出生高知家庭的累犯
马保磊此前因盗窃罪、诈骗罪曾四次入狱,是个累犯。马保磊用一句话为自己的第五次受审的做了最后陈述:“希望法官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近年来,基层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累犯的数量及累犯占刑事被告人的比例都在不断上升。心理专家指出,累犯、惯犯犯罪经历较长,多次被判处刑罚,他们不仅对社会逆反心理强烈,还熟悉刑事诉讼程序。
据记者了解,马保磊的父母均为北京一所知名高校的退休教师。马保磊每次出狱后,就靠玩牌赌博养活自己。是怎样一个家庭环境与成长经历造成了他劣迹累累的人生,这一点值得反思。
严琪 文 陈靖忠 摄J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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