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购置学区房定点入学将失效
昨天下午,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发布。根据意见,今年起丰台区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管理。同时,2017年9月1日起,丰台逐步实行购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学。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今年丰台区将和全市一致,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儿童,可选择对应学校直接入学,并将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确定单一对应学校或入学片区。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根据丰台区的入学意见,该区“幼升小”阶段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选择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可选择多校划片派位入学。此外,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尤其是集体户口按户籍地入学的儿童,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其他非本市户籍儿童,按照已经划定的小学入学片区上网填报志愿,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需要注意的是,2017年9月1日起,丰台逐步实行购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学。这意味着,通过买卖学区房实现定点入学将“失效”。丰台区教委强调,各学校应严格执行市、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考试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
另外,非京籍儿童父母均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丰台区租住房屋的,儿童父母均应提供从2016年12月至申请月上上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补缴不属于连续缴纳),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还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自2016年12月至申请月的完税证明、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主身份证和实际居住情况入户核查属实证明。丰台区教委表示,每年会对在校生父母的务工就业证明和实际住所居住证明进行动态审核。(来源:北京青年报 记者:雷若彤)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