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丰台工商分局召开涉机动车买卖纠纷新闻通报会

14.03.2016  18:03
  3月14日下午,丰台法院、丰台工商分局召开机动车买卖类纠纷案件新闻通报会,丰台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张海波主持了此次通报会,丰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颖,丰台工商分局副局长张京,丰台法院法官吕慧敏和丰台工商分局合同科干部李静参加了通报会。北京法院网、丰台法院网、@丰法在线进行了同步图文直播,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新闻、首都经济报道、千龙网、中国工商报、新京报和丰台报等十余家媒体对通报会进行了报道。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升,汽车逐渐成为生活消费中的高需求产品,也使得汽车市场竞争白热化。为吸引顾客、提升销量,部分商家通过在网上发布夸大宣传的广告吸引消费者前来,在销售和售后环节作出虚假承诺,待消费者付款完毕后则开始失信违约,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该类型纠纷目前呈现高发态势,严重扰乱了机动车销售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针对这一现象,丰台法院与丰台工商分局展开了联合调查,并建立了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通报会上,张京首先对丰台辖区内涉机动车买卖纠纷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介绍了丰台辖区内涉机动车买卖纠纷的投诉情况、特点以及丰台工商分局及丰台法院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创新举措。随后,邓颖通报了丰台法院涉机动车买卖纠纷案件的社会危害并给消费者提供了相关建议。吕慧敏、李静分别就如何明辨正规的销售公司、购车小贴士、优惠本身的合法性等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据了解, 通过法院与工商局的合作,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初步建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自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建立以来,由法院推荐合同争议案件16件,涉及合同金额40万元,调解成功12件,解决争议金额31万元;其中,法院在工商部门设立的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合同纠纷案件2起,促成被告人当庭给付。消费争议“诉调对接”机制确立以来,有58名消费者通过工商部门与法院建立的“零距离”对接通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消费纠纷。

  丰台法院在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不断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行政部门深化合作、协同发展,共同发挥职能和资源优势,服务区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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