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质监局完成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验收工作

09.12.2014  00: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北京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通知要求,丰台区质监局按照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已全部完成辖区内10家涉氨制冷企业的验收工作。         丰台区质监局针对辖区内部分企业冷库投入年代早、设计资料不全等实际情况,积极与市质监局、国家特检院、区安监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多次现场调研企业难题,实时跟踪企业治理整改情况,切实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验收、治理结果,丰台区质监局将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做好“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丰台区质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