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丰台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区养老事业的发展,区委区政府将养老服务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区人大、区政协也以专题提案的方式聚焦关注养老事业发展。作为工作主办单位,丰台民政局通过创新方法、细化方案、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促进全区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一、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条例对依法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履行监管职责、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我区多次召开专题培训班,对相关单位领导、业务负责人进行培训,并以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结合《条例》设计我区民政和老龄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长远谋划养老事业发展。细化《条例》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签订责任书。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今年建设南苑街道、东高地街道、新村街道、方庄地区、卢沟桥乡5个养老照料中心,现全部通过项目评审,3个项目已开工,另两个处于建设招投标阶段;强化养老照料中心辐射功能,通过资金补助等方式,引导照料中心为周边老人提供助浴、助洁、助医、助餐等服务;加快养老餐桌体系建设,以“养老照料中心集中就餐”、“资质餐饮企业设立集中就餐点”、“餐饮企业开展社区老年餐服务”、“送餐公司流动送餐”四种建设模式满足老年人就餐需求。三、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充分利用区域企业用地、集体用地和其他存量用地等资源优势,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机构,现有多个重大项目处于履行报批手续或进行合作洽谈。积极争取市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资金支持,加大区级层面资金扶持力度,设定的2015年内新建养老床位2200张目标,现已完成床位585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