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住建委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检查工作

04.12.2015  16:04
 

为了深入落实《关于印发〈丰台区2015至2016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总体部署和区领导指示精神。2015年11月25日-27日,由丰台区住建委牵头,联合民政、工商等单位,参加了丰台区预防办组织的预防煤气中毒检查工作,检查组分别对卢沟桥乡、王佐镇、长辛店镇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深入现场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现场的取暖户是否了解预防煤气中毒相关知识、是否有宣传材料、是否张贴安全提示、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使用安全取暖炉具、是否正确安装使用一氧化碳报警器、煤火间或居室是否安装风斗、炉具烟筒安装是否正确、烟筒是否有弯头或三通、烟道是否畅通等项目进行了检查,严禁工地、公棚、学校教室宿舍、单位集体宿舍使用明火取暖。

检查组要求煤火取暖户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取暖设施,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做好预防煤气中毒的相关宣传工作,确保不发生责任事故,严格落实预防煤气中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