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不断提升社区基层民主自治水平

24.10.2014  17:56
 

自十八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 协商 民主制度后,丰台区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升社区基层民主自治水平。一是在2013年全区各街乡镇的条件成熟社区建立民主议事厅的基础上,与市民政局今年提出的推广参与式协商工作相结合,日常注重发挥民主议事厅的信息收集、意见采集、居民引导、情况反馈等方面的优势,将居民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交由议事厅处理,提高了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最终形成合力促成问题解决。二是发挥出典型先进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卢沟桥大井社区的“新闻直播间”、右安门翠林地区治理委员会等具有基层特色的参与式协商实践模式进行总结、宣传、推广,为其他基层单位提供参考、借鉴。三是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参与式民主自治工作的能力。在10月23日专门邀请市民政局的专家就“参与式协商”民主自治模式进行系统分析、并就社区居委会如何发挥主体组织功能,宣传、动员和组织社区成员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工作进行专门讲解。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