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期间 北京禁止使用隐蔽手段公款消费

09.09.2015  09:56

  昨天北京市纪委发布《关于加大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坚持“十个严禁”,包括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使用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

  《通知》指出,中央纪委每逢重要节点,都释放执纪必严的强有力信号,表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坚决态度。市委对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在 中秋节 国庆节 临近之际,为防止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反弹,进一步巩固改进作风成果,重申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发挥表率作用,引导社会群众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回归节日的本质,共同营造朴实纯洁的节日环境。

  《通知》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把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紧盯“四风”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要向全社会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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