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梦·劳动创造幸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06.02.2015  12:20


京工办发〔2015〕8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梦·劳动创造幸福

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总工会,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总、北京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总体要求,着力在全市职工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理念,团结凝聚广大职工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贡献,北京市总工会定于2015年3月至11月开展“中国梦·劳动创造幸福”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中心,用“中国梦”凝聚共同理想信念,把广大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贡献首都科学发展上来;不断强化“劳动创造幸福”理念的宣传和引导,通过多层次、多样化、多载体的活动,用劳动价值观激发首都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深入研究首都职工队伍的新现象、新特点和新趋势,努力提升做好职工思想引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北京工会宣传思想工作的创新发展;充分依托工会三级服务体系,整合工会内部资源,借助外部力量,加强工会宣传思想工作的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推动形成职工教育活动品牌。

二、主要安排

(一) 开展千人万场劳模宣讲活动

以2015年劳模评选年为契机,将劳模评选与劳模事迹宣讲活动紧密结合,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以本单位劳模、先进人物为主体在本区域、本系统职工中广泛开展劳模、先进人物宣讲活动,充分发挥“身边”劳模、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的浓厚氛围。

1、广泛开展基层劳模宣讲活动(3-5月)

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集团、公司工会要在劳模推选阶段,严格按照《2015年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说明》(京劳评办发〔2015〕1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好被推荐人选在一定范围内举办事迹报告会,并按时上交报告会视频资料。同时,要充分利用“五一”劳动节重要时点,以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新评选出的劳模为主体,面向广大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劳模宣讲和互动交流活动,让广大职工能够走近劳模、了解劳模、学习劳模,活动宣传稿件和图片及时报市总宣教部。

2、深入开展市级劳模示范宣讲团宣讲活动(5-11月)

2013年7月,市总工会成立了市级劳模示范宣讲团(以下简称宣讲团),宣讲团通过深入企事业广泛宣讲,在宣传劳模事迹、弘扬正能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市总工会将以新评选产生的劳模重点宣传人物为主体,进一步丰富壮大劳模宣讲示范团,并于5月中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讲,充分发挥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社会宣传、示范宣讲、互动交流等方式对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各单位应积极邀请宣讲团到本地区、本系统基层单位进行宣讲,使劳模事迹能够真正深入人心。各单位可于5月10日前填写《市级劳模示范宣讲团宣讲申请表》(附件1)提出宣讲申请,发送至市总宣教部邮箱,市总宣教部将统筹进行安排。

(二) 开展“八小时约定”宣传教育及网络互动活动

2015年,市总工会将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职工队伍现实状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中的“敬业”作为核心内容,以“职业道德”建设为突破口,以“八小时约定”为主要内容,在全市职工中开展爱岗敬业、恪守职业准则的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八小时约定”主题创作(3-6月)

主题创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收集整理首都不同行业的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分批次召开专家、学者、媒体人、工会干部代表、职工代表等专题研讨会,与专业创作团体合作,运用通俗易懂、时尚简约的文字表达方式,于4月底前创作推出能集中反映新时期首都各行业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的“八小时约定”。二是以“八小时约定”创作文本为基础,进行艺术创作和加工,通过动漫小视频、漫画口袋书等艺术形式,通俗形象地反映出“八小时约定”所包含的内容,让职工易学、易懂、易接受。各单位应积极踊跃提供相关行业规定、工作规范等,并于3月31日前报市总宣教部。

2、全面推广“八小时约定”主题活动(5-11月)

市总工会将结合“五一”重点宣传时点,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推出“八小时约定”具体内容和活动安排,依托广播电台、电视台、城市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各种媒体,广泛传播“八小时约定”有关内容、动漫视频、漫画口袋书等,提升“八小时约定”在全市广大职工中的知晓率。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利用好工会服务站、职工之家的网络优势,向职工发放漫画口袋书、宣传册等;发挥好企事业单位宣传橱窗、电子屏、公告栏的宣传效能,做好本单位职工的宣传工作,让更多职工了解“八小时约定”内容,吸引更多的职工参加相关活动;积极调动本单位所属的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资源,配合市总工会整体宣传推广工作。

市总工会将于7月-11月,在全社会策划实施主题活动和网络签名活动。选择职工能够广泛参与、便于参与的载体和渠道,运用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乐于参与、易于互动的方式,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线上、线下活动,让广大职工在活动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在互动中引导职工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市总工会的统一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

(三) 有效开展举荐“北京榜样”活动

2014年5月,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北京榜样”大型主题活动,市总工会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了“北京榜样”推选活动,许多产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本系统榜样人物的选树工作,一批工会系统选树的劳模、先进人物成为了周榜样、月榜样和年度十大榜样人物。2015年,市总工会将在全市工会系统继续开展“北京榜样”举荐活动。

各单位要深入挖掘具有“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精神,体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劳节俭、热心公益、仁和友善、自强不息等方面道德品质的劳模、先进人物或普通职工进行举荐,特别是工会系统往届“北京榜样”提名人物、身边好人、感动人物、最美人物、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

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集团、公司工会要在本区域、本系统广泛发动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北京榜样”候选人层层举荐工作。根据基层上榜人选情况,择优向北京市总工会推荐候选人,各区县总工会每月推荐候选人不少于4人;各局、集团、公司工会每月推荐候选人不少于1人。各单位每月20日前,应填写好《北京市工会系统2015年“北京榜样”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将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在本单位举荐榜进行宣传的照片电子版(举荐榜包括宣传栏、电子屏、报纸、电视、网页等形式)一并上报市总宣教部。市总宣教部将根据上报情况,统筹做好工会系统周榜样、月榜样的推荐上报工作。

按照全市评选工作要求,市总工会将在官方网站开设“北京榜样”专题宣传网页,对工会系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张榜宣传。各单位要在本单位内部的宣传栏、宣传墙、电子屏等宣传设施,或所属报纸、电视台、电子屏、网络媒体、工作简报等宣传载体,建立举荐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

201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全国各地均将开展大规模的纪念教育活动。市总工会将继续开展北京市职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同时依托已命名的5家北京市职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下简称教育基地,包括:长辛店二七纪念馆、时传祥纪念馆、首钢总公司陶楼、怀柔区庙上村红色教育基地、京西山区中共第一党支部纪念馆),面向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及广大职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

各教育基地要认真制定2015年度开展职工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计划,年度内要策划实施1-2项体现基地特色的职工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于3月31日前将年度工作计划(电子版)报送市总宣教部。各基地所属单位工会组织要切实做好指导、督促和检查落实工作。各基层工会可通过组织职工参观教育基地或与教育基地联合开展主题活动等方式,实现对职工的正面教育和引导。

市总工会将对各教育基地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依托各教育基地开展职工教育活动,有需求的单位,应于3月31日前填写《2015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践活动需求表》(附件3),报市总宣教部,宣教部将根据各单位的需求进行统筹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引导全市广大职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工会职工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任务,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创造幸福”主题教育活动是北京市工会系统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北京工会宣传思想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手段。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特别是工会领导班子,要将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创造幸福”主题教育活动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之一,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宣教部门要根据市总工会的统一安排,从本系统、本产业、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全面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各级工会要紧密结合职工队伍的实际情况和职工群众的实际需求,创新活动形式与工作手段,突出针对性、扩大覆盖面、增强感召力,最大限度地吸引职工,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青年职工群体积极参与,实现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凝聚和引领。

(三)扩大影响,做好总结。各单位要充分整合自身的优质资源,吸引和借助社会力量,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最大限度地推进本地区、本系统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要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的传播优势,挖掘典型、推广经验、传播理念,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在积极推进活动开展的同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把活动方案、活动信息、活动总结等报送市总宣教部。


联 系 人:黄秀芳     谢允红

联系电话:65592588   65592823  

传     真:65592575          

宣教部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市级劳模示范宣讲团宣讲申请表

      2. 北京市工会系统2015年“北京榜样”候选人举荐表

3. 2015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践活动开展需求表

 

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

附件列表:
  • 京工办发【2015】8号主题教育通知0204(定稿).doc
  • 附件1.doc
  • 附件2.xlsx
  • 附件3.doc
  • 本文编辑:宣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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