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科院举行“林科精神”宣讲报告会

17.11.2014  09:45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1月17日讯     11月3日,中国林科院首场“林科精神”宣讲报告会在院举行。原林业部副部长刘于鹤出席会议,中国林科院分党组书记、副院长叶智作主题报告,副院长、纪检组长李岩泉主持报告会。
      李岩泉首先传达学习了国家林业局党组关于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和赵树丛局长的讲话精神,并宣布为期两天半的“中国林科院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暨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研讨班”正式开班。
      会上,刘于鹤老部长、中国林科院资源所李增元研究员、亚林所姚小华研究员、院杰出青年代表木工所殷亚方研究员和桉树中心陈帅飞副研究员,老中青三代领导、专家分别结合自身经历、科研历程和人生感悟生动地诠释了“脚踏实地,勇攀高峰;科学树木,厚德树人”的林科精神,使与会干部职工深受感动、深受教育。
  叶智就宣传和弘扬林科精神作了《大力弘扬林科精神,全面提升院所文化建设水平》的报告。他说,“林科精神”是几代林科人艰苦奋斗、勇攀科学高峰的真实写照,也是全院干部职工共同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集中反映了中国林科院作为林业科研国家队的目标追求和责任担当。全院各级党组织要把宣传和弘扬林科精神作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宣传和弘扬林科精神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宣传和弘扬林科精神,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继承和弘扬中国林科院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规范和引导科研行为的重要途径、建设世界一流科研院所的精神动力。
  叶智指出,宣传和弘扬林科精神要坚持“四个原则”、做到“四个结合”。坚持“四个原则”:一是渗透性原则。宣传和弘扬林科精神,关键在于能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只有增强宣传活动的渗透性,得到广大职工的认同,才能使林科精神深入人心、落实于行动。二是经常性原则。宣传和弘扬林科精神,是中国林科院院所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能局限于搞一两次活动,要加强长效性基础工作,树立具有林科院特色的品牌文化形象。三是参与性原则。宣传和弘扬林科精神,不能只是组织者唱独角戏,“上面热、下面冷”,“剃头挑子一头热”。要始终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让大家切实感受到,林科精神就在身边,就在自己身上。四是实践性原则。林科精神不能只停留于纸面上、口头上,而是要体现在行动上。要引导广大职工从我做起、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使林科精神成为每一位职工自觉遵循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四个结合”:一是要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宣传、弘扬、践行林科精神,不能游离于各单位的中心工作之外,而是要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林科精神引领和推动中心工作,以实际行动不断丰富和发展林科精神。二是要与党的建设相结合。要依托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群团组织等平台,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科研道德教育、科学精神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水平,提高践行林科精神的自觉性。三是要与职工的入职教育相结合。把宣传、弘扬、践行林科精神作为职工入职教育的重要内容,抓早、抓细、抓好。四是要与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干部和人才队伍的评价考核制度,把科研作风纳入考评指标体系。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科研团队,为国家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林业科技人才。
  叶智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弘扬林科精神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领导干部要带头宣传践行,要注意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创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以“林科精神”的宣传和弘扬,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崇尚科学精神、献身林业科技、争创世界一流的热情,为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不断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中国林科院京区全体职工、京外各所中心领导干部代表共近400人参加了宣讲报告会。(中国林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