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恐法草案拟限制国外品牌采购 专家:非歧视

04.03.2015  17:16

  综合消息,西方媒体普遍把中国反恐法对高科技企业的规定解读为“贸易保护”。路透社报道称,中国已从政府采购清单上剔除了数个全球领先的技术品牌,包括思科、苹果等。尽管中国制定的反恐法对本土企业和外国企业同样有效,但“结合新的银行业监管规定以及近期密集的反垄断调查,在华的外国企业似乎遭到了更为不公平的监管压力”。

  据《华尔街日报》此前报道,上周美国贸易代表弗罗曼、国务卿克里、商务部长普里茨克、财政部长雅各布·卢4名内阁重要官员联名向中国政府致函,抗议中国银行业加强金融信息安全的新规定,并要求中国政府取消限制,以便外资科技企业进入中国敏感行业。

  美国官员和企业团体对中国的反恐法草案提出抗议,称该法“或将外国科技公司排挤出中国市场”,意在通过遏制竞争者,做强国内的科技产业。《福布斯》杂志称,“中国的不安全感似乎要引燃一场迫在眉睫的新的贸易战”。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反恐研究中心主任李伟说,中国本身是当前全球化的重要参与方,要求这些公司做一些其在本国也需要做的事情,不是对他们关上国门,而是让他们更好融入中国,是“国民待遇”的一种体现。况且反恐法对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的要求相同,并非歧视性政策。

  3月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接受采访时,对中国反恐法草案中涉信息安全有关内容表示关切,要求对该政策作出调整。

  中国外交部3月3日对奥巴马的态度回应称,制定反恐法是中国依法治国的重要步骤,也是中国政府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必然要求。该法草案中相关内容,是中方根据当前国际反恐形势和国内反恐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在借鉴有关国家立法经验和作法基础上提出的。有关立法是中国内政,希望美方正确、冷静、客观对待处理。

  据了解,2014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反恐法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并对反恐怖主义立法要处理好反恐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强化执法规范、防止侵害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今年两会前夕,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再次审议了反恐法。

  根据反恐法二次审议,二审稿对恐怖行为定义、反恐措施内容、时限等程序性规定、人权保障力度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