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报】工程人才培养需校企政合力
(《中国化工报》2014年10月24日第7版)
(袁其朋)上周,笔者在北京化工大学参加了一场关于化工、制药与生物工程类专业工程教育的国际研讨会。中外专家就工程人才的培养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其中一个讨论热点就是人才培养的主体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工程人才的培养不单是高校的责任,不单是企业的责任,也不单是政府的责任,而是一项需要高校、企业和政府共同去承担和推动的系统工程。
工程师的培养是国家未来发展动力的人才储备。化工类及相关专业工程人才培养的质量,既关乎高校自身的发展,也关乎行业的未来。然而,目前我国相关的高等教育和培训却并不如人意。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提供的数据,在2014年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排名中,我国排名第28位,其中高等教育和培训排名第65位。这说明在我国经济竞争力要素中,高等教育和培训是拖后腿的。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讲话指出,多年来我国一直存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不顺、不畅的问题,科技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笔者认为习总书记讲的三级跳,意味着我们需要培养高质量的人才,而且是结构合理的实用性人才。因此,在全行业转型升级的大潮中,人才培养也要转型升级,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凭高校一己之力是无法满足需求的,而是需要高校、企业和政府的共同参与和联合互动。
那么,在这项系统工程中,高校、企业和政府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笔者认为以下几点值得参考。
对于高校来讲,一方面要面向国家的重大战略需求,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推进产业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创新,努力推动实现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为产业转型升级做出自己的贡献。另一方面要发挥与行业紧密联系的优势,积极融入以企业为主题的技术创新体系,培养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工程人才。
对于企业来讲,要全方位参与到高校的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建设,按照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来培养工程人才,探索实验、实训和实习基地的建设模式,建立产学研一体的大型实验、实训和实习中心,形成高校和企业协同育人的良好机制。
对于政府来讲,要从国家立法、税收政策中为工程人才培养提供发展条件。一是通过设立人才培养项目为高校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比如教育部倡导的旨在鼓励高校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目前已在全国至少15个省份实施,效果显著。二是设立专项经费鼓励企业支持人才培养。比如对接受大学生实习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专项补助等。三是向人才培养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比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很多税收优惠,在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认定时,可以考虑将企业是否建立了大学生实训基地,是否与高校建立了人才培养合作项目等作为认定标准之一,鼓励企业承担更多的人才培养的责任。总之,工程人才需高校企业政府合力培养。
(作者系北京化工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