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方兴未艾

13.12.2015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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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石家庄12月13日电(记者王洪江高博)年底,河北省晋州市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张剑对记者说,土地流转在这个北京以南300公里的县级市“悄然兴起”,目前已有十分之一左右的农户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社。

  土地流转在晋州不能不算新气象,农村耕地从人民公社时代的“集中”,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分散”又逐步“集中”到合作社,看似“回归”,实为超越。

  张剑说:“土地流转没有改变土地的所有权,而是把使用权或者说经营权推向市场,农户在入社选择上完全自愿。此间,供销社职能也经历了由‘供给’、‘销售’向服务三农、扶植合作社的市场化转变。”

  晋州只是中国稳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缩影。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4年6月底,中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已达3.8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8.8%,比2008年底提高了20个百分点。

  标榜“以德兴农”的晋州市德农种植专业合作社监事会主任刘红说:“农民可以选择把土地以出租的方式流转给合作社,也可拿土地或农机入股加入合作社,享受在订单签订、农资供应、耕种组织、培训管理、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粮食回收和粮食销售方面的‘八统一’服务,不仅增收,更节约了耕种成本。”

  晋州市龙泉固村支书郑志田说,入社前后,他平均每亩地每年增收约300元。晋州佳邦果品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苍英介绍说,加入经营经济作物的合作社的农民增收更多,但果树种植对土壤有更高要求,风险也更大。

  城镇化浪潮促使中国1.6亿农民离开家乡去城市打工,农民工潮推动了土地流转的浪潮。业内专家指出,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将带动周边农户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合作社是中国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举措。

  日前,《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中国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对外经贸大学宏观经济专家张书宇预计:“未来五年,受城镇化推动,土地流转将呈加速态势。这有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尤其惠及中西部地区,改善地区发展不平衡。此举对实现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举足轻重。”

  不过,虽然近年来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很快,但总体来看还处于初级阶段。

  张书宇说,中国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同时,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探索“远未停止”,政府对龙头产业须加强融资支持,同时也应加强监管,遏制“强制流转”、借流转非法牟利、搞“非农开发”等乱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