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首次举办“宪法与人权宣传周”系列活动

21.12.2015  09:57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加强宪法教育、提升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夯实宪法实施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与关键。自去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以来,“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逐渐根植于全社会的土壤之中,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凸显宪法的崇高地位。

为了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育宪法信仰、普及人权教育,自2015年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将每年12月4日至10日设为 “宪法与人权宣传周”,依托自身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学术资源,精干的志愿者团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和人权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宪法与人权宣传周”系列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人权意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的活动形式为着力点,共开展了15场规模不一的主题活动,包括宪法文本展览、人权专题展览、宪法主题座谈会、宪法专题讲座、人权主题研讨会、人权专题讲座、中小学普法讲座、宪法知识竞赛、公民法律意识调研报告发布会、宪法与人权主题读书沙龙、校内宪法知识宣教、宪法主题演讲比赛、法制宣传表演、社区普法等多种形式,延及大中小学校园、社区、文化宫等多种场合,覆盖多个年龄段、多种职业的不同受众,发放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和世界人权宣言文本在内的普法宣传材料近600册,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诚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所言:“宪法是有温度的”,“宪法与人权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开展正是一个传递宪法温度、感受宪法温度的过程,一个尊重人权、关怀人性、温暖人心的过程,一个让宪法信仰在我们心中蓬勃生长的过程。

明宪笃行,根植宪法信仰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开展的以“宪法精神:从文本走向生活”为主题的世界各国宪法文本展览成为明德法学楼一道庄重、多元、有序的风景。巍然陈列着的120部世界各国的宪法文本,反映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独有印记,展现了其特有的国家意志、民族尊严与时代风貌。

世界各国宪法文本展览开幕式于早上9点开始。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林、专职副会长杜石平以及北京市法学会全体人员应邀参加活动,中国人民大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阎芳参加开幕式。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张翔教授主持。苗林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设立国家宪法日,阅读宪法文本,有助于同学们感悟宪法精神。他同时对人大法学院组织本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

韩大元教授在讲话中指出,宪法是人类文明智慧的凝结,承载着一个国家历史、现实与未来生活。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各国宪法文本展览,是为了让各位同学学习宪法、接触宪法、感悟宪法,让宪法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宪法博士研究生邓静秋的讲解、引导和介绍下,来自校内不同院系的老师、同学,人大附中师生,法学院校友等众多参观者对各国宪法文本的制定历史与文化背景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对各国宪法文本所蕴含的宪法内涵与宪法精神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与此同时,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开展的人权专题展览同样吸引了众多参观者的目光,与世界各国宪法文本展览交相辉映。本次人权专题展览分为“2015·北京人权论坛”、“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与国际人权体系”、“战后审判:伸张正义、捍卫人权、维护和平”、“日本的战争暴行与东京审判”、“世界人权宣言”、“世界人权日”共六个板块,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为主线,描述了联合国框架下国际人权体系的组成、纳粹暴行与纽伦堡审判及日本军国主义暴行与东京审判,介绍了世界人权宣言与世界人权日的形成与发展,反映了我国在推进世界人权事业中所做出的不懈努力与重大贡献。

12月4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与普法志愿者一道来到北京市第十九中学高二(4)班讲授普法宣传课。“什么是生命?宪法与生命权关系如何?”韩大元教授以这一贴近生活却又引人深思的问题循循善诱,引领同学们走进宪法的世界。倾听了同学们的看法后,韩大元教授指出,每个人在成为生命之时便受到宪法的保护,因此宪法并不是高高在上的法律文本,她就在我们身边,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随后,张翔教授结合身边的故事与自身的体会向同学们介绍了规则在生活中的作用。针对同学们所提出的“法律是否会扼杀人的天性?”、“死刑是否应当废除?”等问题,两位教授在对问题的专业性作出肯定的同时分别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活动过程中,人大法学院的普法志愿者也向中学生进行了宪法知识宣传。在这个与宪法相识相知的过程中,北京十九中的同学们表示,自己对宪法已不再陌生。

国家宪法日当天,以“明宪立德”为主题的校内宪法知识宣教活动在中国人民大学学生活动中心门前开展。素白的展桌上,宣教材料整齐排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红得庄重,世界人权宣言文本蓝得明澈,体现了本次“宪法与人权宣传周”的主题。

宪法内容展览、宪法知识有奖问答、宪法概念造句和宪法感言征集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环节将趣味性与知识性相结合,将对宪法的热爱与对宪法的信仰相衔接,让宪法真正触手可及。韩大元教授前往宣教现场为志愿者们带来问候与鼓励。晨练的老人也带着小孙子来参加活动。小朋友稚嫩的小手抓着精巧的宪法文本,这一刻,宪法的温度得到了最为平实却又最为深刻的诠释。

国家宪法日前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普法志愿者与前来采访报道的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一行来到海淀区风华希望小学开展以“感受宪法文化”为主题的普法活动。在三年级和五年级的课堂上,志愿者们向小学生们简要描述了“什么是宪法”,概括介绍了“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相关内容,并重点介绍了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一节。第一次面对详细的法律知识,小学生们兴趣盎然,提出了“我们为什么需要宪法?”、“宪法和其他法律有什么不同?”等基础但却意义深远的问题,并争相说出自己对于宪法的新认识。

与此同时,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的指导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5级法硕二支部前往东城区府学社区与社区党支部共同开展了以“践行群众路线,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送法进社区”党支部红色“1+1”普法活动。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旧校址所在地,府学社区与中国人民大学有着深厚的渊源。在普法活动中,志愿者们从“什么是宪法”、“为什么要维护宪法”以及“怎样维护宪法”三个方面对宪法及相关内容进行了介绍,以宪法及法律知识问答的形式与社区群众进行了积极互动,以提供法律咨询的方式与社区群众进行了深入交流。

徒法不足以自行,徒法不足以扬善。宪法权威的树立、宪法信仰的根植必须依托于笃志践行的日日夜夜、砥砺行动的点点滴滴,这种笃行者的担当正是兼具“陕公精神”与“朝阳情怀”的人大法律人长久以来所固有的、所坚持的。

明宪悟道,树立人权意识

12月4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邀请联合国难民署驻华代表处保护官员Lynn Yu女士主讲“国际难民保护面临的新挑战”。讲座中,Lynn Yu女士结合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及多个实例对难民的定义进行了阐释,即因有正当理由畏惧由于种族、宗教、国籍、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而遭受迫害不得已留在本国之外,并由于此畏惧而不能或不愿意接受该国保护的人。随后,针对国际难民保护面临的挑战,Lynn Yu女士强调,在有效应对难民危机并充分保护难民权利的过程中,需要国际社会依照难民署的指导原则,制定有效的难民接收机制,完善难民认定和登记制度,将难民保护落到实处。

12月4日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力宇教授就《人权与中国思想》一书中所蕴含的人权思想与同学们展开讨论。在分享同学们的读书心得后,朱力宇教授作了点评,他表示,中国独特的历史文化背景决定了中国人权概念的独特性。同时,中国自古以来的文化就具有包容性,因此中国的人权概念在不断吸收其他国家先进科学概念的同时应以尊重自身的独特性为基础。针对同学们提出的“应当如何选择阅读书目”的问题,朱力宇教授谈到,应当阅读自己感兴趣领域的书籍,拓宽自己的知识领域。要带着问题读书,围绕自己的毕业论文题目选取相关文献资料并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选取相关书籍。

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当天,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开展的难民与无国籍人权利研讨会在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举行。本次人权专题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力宇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及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副高级专员Flavia Pansieri 女士分别致辞,强调了人权保护的意义和目前世界难民与无国籍人士保护所面临的严峻挑战,肯定了此次研讨会的重要价值。研讨会分为“难民权利”和“无国籍人权利”两个单元,联合国难民署高级保护官员Francis Teoh先生、国际法促进中心执行主任刘毅强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陆海娜副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刘国福副教授分别就“联合国难民署在国际保护中的授权任务”、“叙利亚难民危机德国调研报告”、“无国籍人权利保护”、“《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签订六十四周年的意义和面临的挑战”等主题作了发言并深入交流。

2004年“人权入宪”,“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确立为一项宪法原则,人的主体性价值愈发凸显、宪法与人权的特殊关系愈发明确,“宪法是人权的保障书”愈发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共识。人权被尊重和保障与否是衡量宪法被遵守与否的重要指标,人权意识被树立与否是判断宪法被信仰与否的核心参考。无人权意识,何来宪法信仰?

明宪励学,加强宪法教育

国家宪法日前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胡锦光教授面向全校学生主讲“宪法与国家治理成本”。讲座中,胡锦光教授从公权力滥用所造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内心深处缺席”、“阶层固化”、“官员缺乏诚信”、“贫富差距加大”、“私权得不到保障”等问题切入,通过阐述“宪法与社会运行成本”、“宪法与维稳成本”、“宪法与公权力成本”、“宪法与社会共识成本”、“宪法与维权成本”等宪法与社会治理成本的关系,强调塑造宪法权威、贯彻修宪治国的重要性。

国家宪法日前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旭副教授与同学们分享《法律的道德性》一书的阅读体会,探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及法律自身所具有的价值。王旭副教授在对“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做出区分的基础之上,强调“道德使法律成为可能”中的“道德”指的是“愿望的道德”。法律需具备内在价值,不能把法降低到主权者命令和意志的层次,否则就可能重蹈二战中纳粹恶法的覆辙。结合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语境,王旭副教授认为,把法作为工具的看法在中国大行其道,但我们更应注重合法性自身所具有的美德。破除法律工具论,才能找到法的本质。

12月4日中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开展了 “宪法在你我身边——宪法四人谈”主题座谈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王磊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于文豪副教授以沙龙对谈的形式讲述自身的宪法感悟与宪法故事。

韩大元教授谈到,宪法作为我们对合宪性的最终判断依据,对我们的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性意义。宪法是一个具有开放性、规范性与价值性的复杂体系,通过宪法解释,我们可以从宪法高度对多样性世界中的多样性问题进行合理解释,以更好地指导现实生活,引导未来生活。

王磊教授通过自己在国内的实际调研和讲座经历谈到,宪法看似与我们很遥远,但是实际上却与我们的实际生活密切相关,应当通过宪法的信仰和有效实施更好地发挥宪法对于治国理政与权利保障的重要功能。

于文豪副教授展示了自己所收藏的“78宪法”文本,并通过对其中部分条文的品读,呼吁我们通过历史比较分析,关注今日宪法所发生的新变化、所体现的新理念。

张翔教授在总结环节发言,以机动车摇号、限行等事实为例,以“公权力制约”和“基本权利保障”为面向,从宪法角度分析了其中所涉及的财产权问题,侧面说明了宪法对于每个人生活的潜在影响。

知之后行,知行合一。宪法知识的传播与宪法情怀的传承决定着中国宪法的未来,宪法教育的专业化与普及化是培育宪法精神、根植宪法信仰的基础。只有在认真学习宪法知识的过程中,我们才能全面理解宪法的基本原理,准确把握宪法的核心要义,深刻领会宪法的价值内涵,成为法治中国的合格公民。

明宪思辨,展现学子风采

国家宪法日当天,中国人民大学普法志愿者在海淀区工人文化宫为海淀区群众带来 “艺载法行”法制宣传表演,通过宣传片、话剧等富于感染力的形式向观演群众普及宪法与法律知识。宪法日主题宣传片详细介绍了国家宪法日诞生、成长、发展的过程,使观演群众对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以死刑为主题的宣传话剧描述了一位死刑犯在牢狱中孤独的自白与无尽的悔恨,极具表现力地传递了该话剧所要表达的主题:学法、知法、守法。演出之后,志愿者们向观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等普法宣传材料,并与观众就所表演节目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交流。

12月6日下午,以“逐鹿·弘宪”为主题的首都高校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决赛在中国人民大学学生活动中心拉开帷幕。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的四支代表队为争夺冠军展开激烈角逐。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陈良刚法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于文豪副教授以及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吕立秋律师作为嘉宾应邀参加了此次活动。在经过精彩纷呈的“热身赛”、“抢答赛”、“累计分数赛”等多个环节之后,最终中国人民大学代表队拔得头筹,中国政法大学代表队收获亚军,中央民族大学代表队跻身三甲。三位嘉宾表示,本次首都高校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对于传播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首都高校法学院学生之间的交流具有良好的示范效果。

此前,通过层层选拔的四位参赛选手在以“明宪立德”为主题的“你是演说家”演讲比赛中畅谈宪法感悟,展示自我风采。比赛中,选手或以《宪法与道德》为题,从宪法与道德的定义入手,阐述了二者之间的关系;或以《崇宪明德,凝聚社会共识》为题,分析推崇宪法在当今社会的重要性,阐述弘扬宪法精神对凝聚社会共识的必要性;或以《法律之上的法治思维和政治之上的政治思维》为题,结合实际生活,剖析法治思维与政治思维的区别与联系;或以《生活中的宪法》为题,鼓励我们通过学习宪法知识真正走近宪法、感受宪法。

12月9日下午,人大法律人暑期普法志愿行暨公民法律意识调研报告发布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报告厅举行。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刘汉银、综合处处长孙跃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杜焕芳、党委副书记阎芳、姚海放副教授、潘文军副教授等应邀参加活动。

成功结项的十三个组别的同学分别就黑龙江省煤炭产业城市、北京市海淀区三到四环及朝阳区二到三环、云南省宣威市、湖北省十堰市、山西省吕梁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浙江省杭州市与山东省淄博市、广东省东莞市、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重庆市江津区西湖村、广西省河池市凤山县等地所开展的公民法治意识调研进行成果展示。在对各调研地普遍存在的公民法治意识较淡薄、普法覆盖程度较低等问题进行细致分析后,提出借助微信平台、民族宗教文化、法治影视作品等形式深入、广泛开展普法活动的建议。

刘汉银副司长、孙跃年处长、司法部宣传司综合处主任科员蒋英林、阎芳副书记、姚海放副教授、潘文军副教授分别从普法实践、学子情怀、报告撰写规范性等方面对上述展示作出点评。

青年学子是宪法信仰的传承者与开拓者,时代的责任赋予青年学子,时代的光荣属于青年学子。人大法学学子作为青年学子中的杰出代表,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生力军,肩负着独特的宪法使命。他们的风采与才能在履行宪法使命的过程中得以展现,他们的成就与荣耀在履行宪法使命的过程中得以彰显。他们,与宪法同行。

此次的“宪法与人权宣传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多家媒体在系列活动开展期间到场采访报道。网易、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均转发了相关报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在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采访时谈到,宪法教育与人权教育是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公民宪法信仰的重要手段。本次“宪法与人权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鼓励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用法的法制意识,有助于法治观念和法律思维的形成,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今年是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与人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的第一年,相信随着今后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教师和学子能够在普及宪法与人权知识的道路上走得更远、走得更好。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和社会生活的最高准则,必须被信仰,否则无以谈人权、无以谈法治、无以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唯有将宪法知识、宪法思维、宪法意识内化于心,将对宪法的尊崇、对宪法的敬畏、对宪法的遵守外化于行,凝聚宪法共识,彰显人权价值,才能真正让宪法精神在神州大地播撒希望,让宪法信仰在我们心中蓬勃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