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的风险提示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通报,截至2015年5月23日,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卡塔尔、约旦、阿曼、科威特、埃及、也门、黎巴嫩、伊朗、土耳其、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希腊、荷兰、奥地利、突尼斯、阿尔及利亚、马来西亚、菲律宾、韩国和美国等24个国家共通报确诊病例1139例,其中死亡431例。为保护出入境人员身体健康,特提示如下:
一、检验检疫要求
1.赴中东国家(包括沙特阿拉伯、卡塔尔、约旦、也门、阿曼、阿联酋、科威特、伊拉克等),或到近期有疫情发生国家(如韩国)的民众应该做到:如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症状,入境时应当主动向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
2.入境后2周内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者,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感染他人,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二、国际旅行建议
1.前往中东地区及疫情发生国家的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未洗手前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口、鼻、眼;避免与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人密切接触;尽量避免接触单峰骆驼、蝙蝠等,必须接触时则需注意个人防护,并及时洗手;注意饮食卫生,不吃未彻底煮熟的食物、未经消毒的奶、未削皮的水果、生的蔬菜,不喝不干净的生水。
2.国际旅行期间应注意充足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避免过度劳累;居住或出行时应保持室内或交通工具内空气流通。尽量避免在人群密集的场所长时间停留。在旅行中如果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症状,应当立即就医。患病期间应尽量避免与其他人员密切接触,近距离接触他人时应戴口罩;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并将污染的纸巾妥善弃置;打喷嚏、咳嗽或清洁鼻子后应彻底洗手。
3.前往中东及其他地区的旅行人员,可以向北京国检局或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或登录国家质检总局( www.aqsiq.gov.cn )卫生检疫与旅行健康专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 www.chinacdc.cn )了解相关国家流行病信息和预防知识,并根据需要到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接种相关疫苗。
请外经企业相关人员注意防范。
来源:(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