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江苏56个省政府部门审批时限压缩过半

30.03.2015  17:41

  本报记者丁国锋马超

  江苏是全国较早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梳理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汇总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作为行政权力基础依据的省份。江苏省编制办公室经过对56个省级部门责任清单编制,2014年11月30日正式通过省编办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权责匹配、权责统一,从源头上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推诿塞责等问题和企业、公众反应的审批时间长、盖章多、收费多、中介多、材料多“一长四多”现象。江苏也成为继浙江、安徽后第三个建立责任清单的省份。

  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俞军介绍,通过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五张清单”,即亮出了权力“家底”,又划出了权力“红线”,树立了权责法定、公开透明的原则,并初步构建了与权力清单制度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部门职责体系。截至2014年9月,江苏省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来的889项取消下放到375项,另外申请设定临时行政许可事项8项。56个省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时间累计缩短5135个工作日,相当于14年的时长,审批时限已压缩到法定时间50%以下。 

  从民生入手加大放权力度 

  早在2010年5月,苏州市政府就按照江苏省政府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对市级机关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苏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按照要求编制市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建成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给付以及其他所有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实现所有行政区域、所有行政机关及所有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全覆盖。

  江苏省级各部门首先从一些涉及民生的审批事项入手,加大简政放权、权力下放力度。如江苏省教育厅有10项,涉及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以及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对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批准等。江苏省公安厅有13项,涉及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居民赴港澳定居许可等。

  江苏省还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省级2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省级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这一类别,消除行政审批中的灰色地带,成为天津之后全国第二个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省份;对涉及投资、创业、创新、就业、经济增长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重点清理;面向基层、涉及民生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下放基层政府管理;大力清理抬高就业创业门槛的资质资格认定事项。上述取消下放事项共占取消下放总数的84%。

  据盐城市政务服务办相关人员介绍,去年该市57个部门原有行政许可事项302项,经过重新审核确认目前仅有174项,基本实现了“市县同权”。以盐城市制定出台的市级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为例,审批时限从170天一下子压减到34天,一大批企业受惠,并降低了大量社会运行成本。

  省级无非行政许可类别 

  去年7月,江苏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5张清单、搭建1个平台、推进7项相关改革(简称“517”)为主要内容的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架构,努力促进投资创业、民生服务便利化,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并且确定了相关的路线图、时间表。

  5张清单即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投资审批“负面清单”由《江苏省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所替代。1个平台即打造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7项相关改革即落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监管执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深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

  江苏省编办审改办负责人介绍,至当年11月5日,江苏省56个部门集体晒出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原有的889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转移到383项。

  在地方,无锡市新一轮简政放权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支点,形成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四张“权力清单”,累计精简319个事项的606个审批环节,所有事项的对外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51%,实际办结时限又在承诺基础上继续提速35%。

  审批权力事项的清理、审批环节的“瘦身”、审批时间的“缩水”、审批效能的“提速”,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以江苏省盐城市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市新发展八大类创业主体4.84万户,同比增长32%;新发展私营企业2.2万户,新发展个体工商户6万户;全市累计私营企业11.8万户,个体工商户46万户,分别列全省第五和第三;新增工业一般纳税人企业16918户,累计达1444户,总量、增量均保持苏北第一。

  省级4272项权力交给地方 

  从2014年7月份开始,江苏省对省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各部门共上报行政权力事项8900多项,经过部门报送、审核清理、合法性审查、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咨询等环节,现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647项(不含保密事项)。

  2014年11月11日,这5647项行政权力清单全部在网上晒出,共覆盖十大类:行政许可383项、行政处罚4430项、行政强制210项、行政征收61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奖励118项、行政确认144项、行政裁决17项、行政征用3项、其他362项。这份集中的清单可谓是将行政权力事项“一网打尽”。

  为进一步下放行政权力事项,5647项行政权力事项中,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由省级部门行使的,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领域的重大事项,涉及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事项共计1375项明确由省级部门行使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且省级部门近3年未行使的权力事项共4272项,全部作为属地管理权力事项,交给市县政府行使,实现执法重心下移。

  为防止“一放就乱”问题,江苏还着眼于建立健全功能完善、防控严密、执行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已初步研究形成了“1主7辅”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1主”是指省审改办牵头草拟全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7辅”是指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安监局、省环保厅7个重点部门分别制定的投资管理、信用管理、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加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其他部门也针对本部门的取消下放事项制定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

  江苏省目前已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五级政务服务平台。2015年年初,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挂牌,56个省级部门行政审批窗口首席代表进驻中心,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应进全进、能办即办,做到了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的“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

  江苏将围绕治理行政审批时限长、收费多、盖章多、中介多、材料多的“一长四多”问题进行规范,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公布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强中介服务监管,推进涉及审批的中介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彻底“脱钩”。并将通过开展相对集中审批权和综合执法改革试点,逐步实现“一套清单管边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部门管市场”“一个平台管信用”“一个号码管服务”,努力实现创业创新便利化,民生服务便利化,政府治理简约化,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和公信力,探索简约阳光便民高效的基层政府治理模式。

  本报南京3月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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