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大股东董监高6个月内不得减持本公司股票
09.07.2015 11:32
本文来源: BRTN新闻
新华网北京7月8日电(记者许晟、赵晓辉)中国证监会8日发布公告,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证监会称,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中国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
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办法,证监会将另行规定。
证监会表示,公告中的举措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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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不减持所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记者8日从财政部了解到,针对近期境内股票市场出现异常波动,财政部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并将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表示,为了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各类股东合法权益,财政部将进一步支持国有金融企业发展,加大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提升经营业绩。股市异常波动期间,财政部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时,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并要求中央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不减持所持有的控股上市公司股票,支持国有金融企业在股价低于合理价值时予以增持。
本文来源: BRTN新闻
09.07.2015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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