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批发市场剩余用地等20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租摇号规则

01.12.2016  17:35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配租房源及摇号意向登记家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具体如下:

  第一条  本次中央批发市场剩余用地项目、豆各庄乡土地储备B地块、C地块项目、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B-03地块项目、昌平七里渠项目、亦庄新城X1-1A组团B03R1-2项目、房山理工大学站10号地项目等20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配租摇号工作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第二条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20个,房源共计25896套。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3〕15号)预留办公用房37套,可配租房源为25859套,具体如下:

  (一)中央批发市场剩余用地(简称“批发市场”)项目,项目位于丰台区,可配租房源共计903套。其中大套型约424套,中套型约479套。

  (二)高立庄(简称“高立庄”)项目,项目位于丰台区,可配租房源共计2497套。其中大套型约133套,中套型约944套,小套型约1420套。

  (三)郭公庄五期(简称“郭五”)项目,项目位于丰台区,可配租房源共计3307套。其中中套型约1280套,小套型约2027套。

  (四)郭公庄一期(简称“郭一”)项目,项目位于丰台区,可配租房源共计1416套。其中大套型约288套,中套型约63套,小套型约1065套。

  (五)常营汇鸿(简称“汇鸿”)项目,项目位于朝阳区,可配租房源共计1593套(间)。其中公共租赁住房957套(大套型约478套、中套型约159套、小套型约320套);老年公共租赁住房120套(大套型24套、中套型12套、小套型84套);青年公共租赁住房516间,每两间共用一个卫生间、厨房、阳台及水电计量表。

  (六)孙河乡西甸村HIJ地块居住及配套(简称“孙河”)项目,项目位于朝阳区,可配租房源共计587套。全部为大套型。

  (七)豆各庄乡土地储备B地块、C地块(简称“豆各庄”)项目,项目位于朝阳区,可配租房源共计1018套。其中大套型约238套,中套型约440套,小套型约340套。

  (八)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B-03地块(简称“光机电B03”)项目,项目位于通州区,可配租房源共计1445套。其中中套型约1253套,小套型约192套。

  (九)台湖镇4-1-028、4-1-030、4-1-033地块居住、小学、托幼用地配建(简称“台湖2058”)项目,项目位于通州区,可配租房源共计2055套。其中大套型约839套,中套型约291套,小套型约925套。

  (十)台湖镇4-1-017、4-1-010地块居住、医疗卫生(简称“台湖644”)项目,项目位于通州区,可配租房源共计643套。其中大套型约147套,中套型约299套,小套型约197套。

  (十一)台湖镇4-1-014、4-1-015、4-1-019地块(简称“台湖1584”)项目,项目位于通州区,可配租房源共计1582套。其中大套型约247套,中套型约1029套,小套型约306套。

  (十二)昌平七里渠(简称“七里渠”)项目,项目位于昌平区,可配租房源共计212套。其中大套型约194套,中套型约9套,小套型约9套。

  (十三)东小口镇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配建(简称“东小口”)项目,项目位于昌平区,可配租房源共计1450套。其中中套型约1149套,小套型约301套。

  (十四)亦庄新城X1-1A组团B03R1-2(简称“亦庄”)项目,项目位于大兴区,可配租房源共计1477套。其中大套型约406套,小套型约1071套。

  (十五)旧宫镇绿隔地区建设旧村改造二期A1地块(简称“旧宫99”)项目,项目位于大兴区,可配租房源共计99套。其中大套型约28套,小套型约71套。

  (十六)旧宫镇绿隔地区建设旧村改造二期A2-1地块二类居住用地(简称“旧宫197”)项目,项目位于大兴区,可配租房源共计195套。其中大套型约87套,中套型约108套。

  (十七)房山理工大学站10号地(简称“理工大”)项目,项目位于房山区,可配租房源共计2896套。其中大套型约194套,中套型约968套,小套型约1734套。

  (十八)房山区窦店镇01-0050、01-0055地块居住用地(简称“窦店”)项目,项目位于房山区,可配租房源共计430套。其中大套型约119套,中套型约151套,小套型约160套。

  (十九)阎村镇04-008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简称“阎村”)项目,项目位于房山区,可配租房源共计936套。其中大套型约930套,小套型约6套。

  (二十)长阳镇01-08-03、01-11-04等地块(简称“长阳”)项目,项目位于房山区,可配租房源共计1118套。其中大套型约262套,小套型约856套。

  以上项目待竣工实测数据确定后具体划分套型。

  第三条  按照《关于中央批发市场剩余用地等20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租登记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的具体要求,以上20个项目分成三个批次进行摇号:第一批次为普通公共租赁住房(除老年公共租赁住房、青年公共租赁住房)的摇号;第二批次为老年公共租赁住房摇号;第三批次为青年公共租赁住房摇号。

  第四条  第一批次普通公共租赁住房的摇号按照配租公告中规定,按着大、中、小套型优先组在前、一般组在后的顺序依次进行摇号,共分为六组摇号。此批次涉及房源25223套。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规定的配租标准及公告中公示的登记标准,每个意向登记家庭只可选择唯一的摇号套型。本次意向登记选定的摇号套型只针对本次摇号有效。摇号按照大、中、小套型的顺序,以及优先组在前、一般组在后的原则进行。第一批次参加摇号的意向登记家庭情况如下:

  参加摇号的家庭共计 19008 户。其中,大套型优先组家庭 1047 户,一般组家庭 1960 户;中套型优先组家庭 1590 户,一般组家庭 2055户;小套型优先组家庭 3345      户,一般组家庭 9011户。

  第五条  第二批次老年公共租赁住房的摇号按照配租公告中规定,按照大、中、小套型的顺序进行摇号,共分为三组摇号。此批次涉及房源120套。第二批次参加摇号的意向登记家庭情况如下:

  参加摇号的家庭共计519户。其中大套型家庭 90户;中套型家庭 209 户;小套型家庭 220 户。

  第六条  第三批次青年公共租赁住房的摇号按照配租公告中规定,按照优先组在前、一般组在后的顺序依次进行摇号,共分为两组摇号。此批次涉及房源516间(按照公告要求,符合条件的两个家庭共同申请,共同配租)。

  参加摇号的家庭共计 58 组。其中优先组家庭 16组;一般组家庭 42 组。

  第七条  意向登记家庭由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顺序号,且该顺序号将作为20个项目的选房依据。

  第八条  摇号嘉宾下达“开始”和“停止”指令,摇号系统操作员进行操作,邀请监督员直接监督整个操作过程。

  第九条  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意向登记家庭选房顺序号后,现场打印。摇号过程由公证部门全程监督并出具公证证明。摇号结果将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公示。

  第十条  摇号结果公布后,配租公告中公布的20个项目具备入住条件时,按照意向登记家庭意愿依据公告中配租次序分项目组织选房。

  第十一条  按照配租公告要求,每个意向登记家庭可选择不超过3个项目进行登记,每个项目意向登记的合格家庭数量超出项目房源数量的为备选号码。当与项目房源数量等额的选房顺序号出现弃选时,由备选号码依次递补。

  第十二条  办理签约入住手续的家庭,摇出的顺序号作废,不能再次参加已登记其他项目的选房。

  第十三条  摇号结果有效期限为以上20个项目首次入住后一年,超过一年自动失效。

  第十四条   摇号过程中如遇停电或机器故障等意外情况,摇号中止,已摇出的全部顺序号作废,在具备摇号条件后重新摇号。

  第十五条  摇号工作全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等进行监督,并全程录像,以备查询。

  第十六条   本规则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负责解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