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纪律规定确保廉洁过节
12月22日,平谷区纪委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办、国办通知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全县上下度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茶、花卉干果、食品保健品、台历贺年卡以及土特产等年货节礼,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等。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廉洁过节精神,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杜绝节日期间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惩戒问责,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廉洁过节各项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平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