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

07.03.2018  11:20
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    中国绿色时报3月7日报道(记者 王钰)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生态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覃建宁建议,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进一步实现公益林“管得住,管得好”的目标。
  覃建宁说,近年来,我国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但仍远远低于经营商品林的收益,导致农户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积极性不高,部分经营者甚至通过毁林开垦、毁林造林、人为制造受灾林木申请采伐或无证采伐的方式破坏公益林。与此同时,生态补偿标准实行一刀切,没有与公益林的投入和产出的生态效益相挂钩,没有考虑不同地区和不同管护难度管护成本的差异,无法体现不同林分公益林的不同生态价值。
  覃建宁建议,继续加大中央财政对生态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以流域为单位,根据流域功能规划和产业布局,按照上中游生态公益林对下游提供清洁水源、净化空气和调节气候的作用,结合下游产业的发展状况,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制度。在水费中增加适当的费用纳入生态公益林保护基金,专项为中上游生态公益林保护补偿提供资金补充。同时,在广西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开展集体生态公益林国家赎买试点和商品林反哺生态公益林机制试点,对采伐商品林开征“生态公益林保护基金”,试行通过对速生商品林树种征收类似森林资源税方式,同时统筹森林植被恢复费、水资源使用费等资金使用,进一步拓宽森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渠道,提高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建立公益林分级补偿、按质论价机制,根据林分质量、生态区位、管护状况等制定评价标准,将公益林分级分类,逐步实现公益林优质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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