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院“四个注重”规范公诉案件查办工作
近日,东城院针对公诉部门存在的司法不规范行为和执法风险点,在科学分类、准确定性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进行集中整改,着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一、注重在执法作风上规范司法行为。从规范执法语言抓起,充分强调释法说理的重要性,有针对性的加强检务接待文明用语的培训。严格按照《执法记录仪使用规定》的要求,佩戴和使用执法记录仪。与检务接待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制定有效应急预案,为妥善处置大规模集体访做好准备。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及刑诉规则的规定及时安排律师阅卷,保障律师合法权利,在律师阅卷过程中,保障案卷安全。
二、注重在管理理念上规范司法行为。加强与案管部门沟通协商,规范案件受理“进口”关,严格赃证物随案移送审查,及时处理案件赃证物,杜绝涉案赃款物积压情况发生。通过制作详细易懂的填录手册以及开展规范填录培训,提高承办人填录案卡的意识,出错率明显降低。加大案件公开力度,要求承办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即完成案卡填录、案件文书公开等工作。
三、注重在执法行为上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规范告知行为,强化退补侦查审批,并争取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案,提高办案效率。明确取保候审案件公诉部门五个工作日的初步审查时限以及一般案件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的办结期限,解决取保候审案件积存问题。以精品案工程为契机,把办案与培训紧密结合,充分做好开庭庭审预案,注重无罪证据的收集,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对公诉人进行督查,保障庭审质量。
四、注重在执法安全上规范司法行为。充分认识提解犯罪嫌疑人过程未使用戒具等不规范行为带来的办案风险,加强提讯过程的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与看守所民警及本院法警部门进行沟通,加强警力保障,确保提讯过程办案安全。在接待、提讯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定期将记录仪录像刻盘保存。严守办案纪律,保守案件秘密,严禁移动存储介质内外网混用,杜绝泄密失密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