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签订首份商业零售行业集体合同

25.12.2015  20:03

12月24日,东城区举行了商业零售行业集体协商签字仪式,区总工会和区商联会作为职工方与企业方协商代表,签订《东城区商业零售行业集体合同》、《东城区商业零售行业工资专项协议》和《东城区商业零售行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协议内容包括行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劳动时间、女职工“四期”保护等。经协商,东城区商业零售行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行业内经营正常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为5%。

东城区区总工会主席出席仪式并讲话指出: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要以贯彻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集体协商工作力度,结合实际抓紧落实,切实抓出成效。一要切实加强对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各级工会要主动争取各级党委、行政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真正作为工会的“主业”摆上全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研究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构建多方协同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格局。二要提高集体协商签订率。要将集体协商工作向小型非公企业扩展,提升集体协商的覆盖面,惠及更广大的职工群体。三要注重集体协商的多样性。各级工会要根据自身实际,在同类企业集中、行业特点明显的的行业、地域特色突出的区域、以及独栋楼宇中,开展行业、区域、楼宇等多种形式的集体协商工作。四要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要在扩大建制率的基础上,不断规范协商程序、总结先进经验,加大对典型企业的宣传力度,引领更多的企业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制度,规范开展集体协商。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