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法院通报涉老字号知产案件情况
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4月23日,东城法院召开涉老字号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网络新闻通报会,对此类案件的侵权风险点进行梳理并作出有益提示,助力老字号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发展创新, 助推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据介绍,涉老字号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出案件类型多样、老字号企业主动维权与被控侵权行为并存、“对外治污”与“对内清源”问题凸显等特点。
“调研发现,此类案件涵盖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多种知识产权纠纷。其中,商标侵权类纠纷案件数量最多,占总收案量的93%。”民三庭(知产庭)负责人孟卫明介绍说。
此类案件既包含为攀附老字号商誉而恶意注册与老字号近似的商标并进行商标性使用的商标侵权纠纷,也包含将与老字号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进行相关电子商务交易的商标侵权纠纷,还包括擅自使用老字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和包装装潢、攀附老字号的历史传承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纠纷。
据统计,老字号企业作为权利人进行维权的案件占92%,但老字号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疏于对自身经营行为的规范管理而造成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案件亦呈多发态势,且被控侵权行为涵盖了侵害商标权、侵害著作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给老字号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带来阻碍。
“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老字号企业来说固然重要,但遵循法律完善自身的经营之道,探寻固本清源的良方亦应成为老字号企业可持续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孟卫明提示道。
同时,审判实践中发现,此类案件常存在以下问题:未及时申请商标注册或注册商标后未进行持续性、规范性的使用而最终导致权利流失;因历史原因使用相同或近似字号并各自注册有近似商标的老字号企业未规范使用各自商标进而带来市场混淆;老字号企业在权利流转过程中缺乏有效管理,不规范的权利流转行为为后续产权归属以及经营利益分配带来隐患;老字号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忽视对于知识产权的尊重与保护,造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
结合上述案件特点及问题,东城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法官提出如下建议: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利。建议老字号企业积极申请商标注册,以有效预防和制止他人抢注及其他不当注册、使用行为。为扩大保护范围,防止国外抢注,老字号企业亦可申请国际商标的注册,以获得在《马德里协定》各成员国的普遍保护,降低被国外抢注的机率。对于他人以欺骗或不正当手段抢注老字号企业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充分发挥既有知识产权效能。已合法拥有相关商标权的老字号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注重对自身商标的规范使用和维护,通过自行使用、许可他人使用、不改变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规范性使用来合理使用商标,充分发挥老字号商标在识别商品来源方面的实际效能。
提升尊重知识、尊重创作的意识,杜绝侵害他人权利。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积极建立自身知识产权的规范管理体制和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防控体制,杜绝侵权行为的发生。对历史原因造成的老字号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权属争议问题,老字号企业应秉持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态度,规范使用各自的注册商标,划清彼此的权利边界,减少市场及公众混淆的可能性。
奉行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市场主体应认识到,通过“搭便车”、“傍名牌”等急功近利的行为攀附老字号企业的商誉,虽能取得短暂的眼球经济效应,但因其行为存在明显的不正当性必将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和司法的严惩。市场经营者可通过授权许可、协商转让、特许加盟等合法途径获得老字号相关权益的使用权,并依法依规进行使用,秉持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使老字号招牌历久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