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为事业单位领导立新规 多举措去行政化官僚化
中新网北京6月3日电 (记者 阚枫 马学玲)2日晚间,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获以公布。事业单位领导该选什么样的人,如何选拔,任期多长,如何考核,怎样监督……这则新规“回答”了一系列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
专家分析,包括选任应“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加大聘任制力度、加强考核监督机制等,新规中的多项举措指向事业单位行政化、官僚化弊病,旨在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选什么样的人?
新规:业界声誉好,群众威信高……
解读:针对事业单位贪腐、作风不正等乱象
这项新规在第二条即划定了适用范围,即省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省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中新网记者分析,“目前,我国有事业单位超过百万,在编人员也有3000多万,因为规模庞大,如何给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任立标杆非常重要。中央这则新规主要针对省级以上党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是因为这些部门的领导选拔更为关键。”
在上述事业单位,到底应该选怎样的人当领导,这是新规重点“回答”的第一个问题。中新网记者注意到,新规对此专章论述,重点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两方面予以明确。
其中,除了“政治素质好”、“组织领导能力强”之外,领导人员还应具备“业界声誉好”、“群众威信高”等基本条件。正职领导人员,应当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
此次新规对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予以细化,譬如“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等,并明确了几种情况下提任应当具备的任职年限。
这则新规还对事业单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作出要求,称要“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要综合分析人选的考察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全面历史辩证地作出评价,既重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更重政治品质、道德品行,防止简单以票或者以分取人。
“相较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更需专业性,但是,领导的选拔任用应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竹立家看来,这则新规强调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德”,并且要求做到守法、廉洁和群众威信高,也是针对近年来发生在事业单位中的贪腐、作风不正等乱象,从根源进行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