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专家学者热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7.10.2014  21:05

 

              10月20-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专题讨论了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我校专家学者高度关注这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积极表达对全会精神的理解和体会。


              专家们高度认同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认为依法治国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有专家表示,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治权。要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依法治权要使权力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以权力制约权力。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强人大及其他机构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依法治权要使权力运行以保障人民权利、不断提升人民福祉为价值取向,必须建立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以政府权力协调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益。


              专家们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表示在改革攻坚期、发展机遇期、社会风险期“三期叠加”之际,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出台依法治国的决定意义重大。有专家表示,《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中围绕“一个目标”、构筑“两大支柱”、实现“三位一体”的“顶层设计”。“一个目标”,即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实质是依法治理国家权力,即公权力。这也是中共几代领导人都在不断思考的“权力制约”的命题。“两大支柱”,即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一者以“德”,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者以“法”,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已经成为“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中“第五个现代化”的两大支柱。“三位一体”,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三个“三位一体”,不仅表明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了更加全面系统的规划,也说明执政党对现代化历程中治国理政的规律有了更加完整准确的把握。


              专家们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决定中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这是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有专家表示,所谓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权力的设定、行使必须依据并符合法律法规,不得与之相抵触。政府的权力必须来自法律的授权。在涉及公民权利的领域,没有法律的授权,行政机关不能作出任何损害公民权利的行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社会科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