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专员办督办辽宁省桓仁县2016年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07.11.2016  19:09
   中国林业网11月7日讯     11月1日,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和专员办党组要求,长春专员办成立督查组,在傅俊卿副专员带领下,对辽宁省桓仁县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2016年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地督办。
  从督办情况看,桓仁县能够充分认识到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予以打击。桓仁县政府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突出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盗伐、滥伐林木等国家林业局规定的六个方面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为重点,以群众反映强烈和媒体关注的涉及面广、久拖不决案件为突破口,力争查处一批重大案件,处理一批违法人员。对构成刑事案件的,严格依法立案查处,严禁有案不办、以罚代刑。对非法占用林地数量较大、情节严重、办案阻力大的案件,将列为挂牌案件进行重点督办查处,坚决将肆意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控制住。
  桓仁县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整改工作,检查结束后,桓仁县立即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查清问题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
  此次督查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问题,长春专员办督查组要求,一是要继续抓好立案调查工作。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相关程序抓紧时间立案调查,各司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查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特别是涉及无证采伐、非法侵占林地等问题要严厉查处。二是要追究相关部门责任。要组织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按照文件要求问责。三是要恢复林地植被。针对非法采伐、侵占的林地,要究其原因,建立管理体系,采取措施恢复非法采伐、侵占林地的植被。
  就今后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专员办督查组强调,政府要做好统一规划采石、采矿区域;要建立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强对各镇林业站的管理并抓好队伍建设。(王佰平)